高院推翻港珠澳大桥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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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东涌富东邨一名居民,去年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挑战环保署长通过的港珠澳大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要求推翻批出环境许可证的决定。高院经聆讯后,昨日裁定港珠澳大桥的环评报告不合规格,要求环保署长撤回工程许可。入禀人欢迎高院裁定。

高院法官裁决时指出,对申请人论点并非完全赞同,但仍然认为申请人指环保署长批核的环评报告,欠缺关于空气质素的独立评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桥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等,论点正确,认同环保署署长无权批准报告,而判申请人胜诉。判词又指,法庭并非决定大桥是否兴建,若新的环评报告可以反映工程对相关的环境影响,届时环保署长可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再动工。

议员:料引发连锁反应

代表申请人朱绮华的律师黄鹤鸣表示,朱婆婆欢迎裁决,认为即使工程必须进行,亦要合乎环评条例,又相信法庭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他又引述朱婆婆说,提出诉讼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东涌不同年龄的居民。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副主席余若薇表示,法庭裁决合乎常理,她批评政府制作环评报告粗疏,假如工程因此需要延误,政府要负上全部责任。她又指出,这次裁决会引起连锁反应,屯门曾嘴和石鼓洲的焚化炉环评报告,亦可能因此被推翻。

有环保团体亦指,政府用的空气质素指标落后,不足以保障市民健康,预料今次裁决有可能会影响到政府将来大型工程的动工,包括计划兴建的机场第三条跑道工程。

政府强调续开展工程

环保署指,将会研究判词,就下一步行动征询法律意见,但无评论是否暂时叫停大桥在香港境内的工程。而运输及房屋局则回应指,因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处理时间视乎案情而定,不能准确猜测,但强调会继续推展相关本地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配合港珠澳大桥的整体计划,同步于2016年竣工通车。

65岁东涌居民朱绮华,去年透过法援入禀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指环保署署长批准港珠澳大桥的口岸及港区接线2份环评报告,不符合法例中的技术备忘及研究概要的要求,是不合理及不合法,要求推翻批出环境许可证的决定。

港珠澳大桥环评报告在09年11月获环境咨询委员会接纳,并获环保署发出工程许可证,原定去年初动工。朱绮华在2010年初提请司法复核,案件原定去年11月开庭,由于最后需要更换法官,令案件延至上月底才开庭,大桥香港段至今仍未能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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