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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 澳男遭印尼判18年

2011-04-25 20:40 中港台时间|04-25 20: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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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雅加达25日路透电)1名43岁的澳洲男子因走私甲基安非他命,遭印尼法院宣判18年徒刑。他的律师今天表示,该男子是在去年10月,从泰国走私1.7公斤的甲基安非他命到峇里岛。

这项针对沙卡提迪斯(Michael Sacatides)走私案作成的宣判,是由印尼登巴萨(Denpasar)的法官审理,宣判结果比检察官求处的16年徒刑还要严厉。

沙卡提迪斯同时被处以10亿印尼盾(11万6000美元)的罚锾,如果他无法缴交罚锾,则必须在牢里多待3个月。

印尼如同许多东南亚国家,有严厉的禁止毒品法律,情节严重的罪犯,还可能被判处死刑。

另有几名澳洲人因为毒品罪行在峇里岛服刑,并有些人被关进牢里,等着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译者:中央社何孟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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