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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不等于可营业 惹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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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06日讯】(据中广新闻黄丽凤报导)台中夜店大火,夺走九条人命,公共场所安全引起高度关注。宜兰县政府表示,经济部将商业登记从过往的“许可制”改为“申报制”,不少业者误以为申报取得商业登记后就可以营业,大举投资装潢,之后才知道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区规定,被断水断电。

宜兰县针对列管中的视厅歌唱、三温暖、舞厅、酒店、茶室等三百多家高风险公共场所全面展开安全检查,十二家违规情节严重、无法合法化的业者被强制断电,也有三十多家被贴上“危险建筑物”告示,要求限期改善。

业界反弹批评,合法取得商业登记开店营业,事后才被告知位于农业区、住宅区内,不符合分区使用规定,如果不能在期限内改善就会被断水断电;质疑政府执法不当、陷人民于错误。

宜兰县长林聪贤表示,这是制度改变产生的问题,权责在经济部;为了保障人民权益,宜兰县决定自力救济,即日起,将营业场所地点列入商业登记审核范围,不再随到随办、申报就核发;并将针对八大行业研订自治条例,商业登记改为以往的“许可制”,避免日后再有人民投资错误。

宜兰县政府指出,有些业者登记为“小吃部”,却经营视厅歌唱,为了消费者安全,一定会强制执法,但也会针对现行违规业者给予半年缓冲期,如果无法符合安全规定,还是会强制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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