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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二号 台政府保障 新唐人促给予4MHz频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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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北报导)针对新唐人卫星受阻案,新唐人亚太台5月30日将发表声明,吁请中华民国政府促中华电信以中新二号(ST-2)卫星,提供新唐人亚太电视台不间断的卫星服务,如此才能真正保障新唐人传送自由讯息,落实台湾捍卫基本人权之国策。

台湾行政院于5月24日就新唐人卫星续约受阻案召开跨部门会议,由院长吴敦义亲自主持,出席代表包括交通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中华电信总经理、协理及新唐人总部副总裁、新唐人亚太台总经理等人。

吴敦义在会议中肯定新唐人是言论自由之标竿,中华民国政府愿意提供新唐人言论及新闻自由保障,并当场裁示:中华电信应继续提供新唐人不间断之卫星服务,以提供新唐人“中新二号”卫星(ST-2)服务为第一优先,如ST-2卫星频宽不足,则由中华电信出面另租一与原“中新一号”(ST-1)涵盖范围相同之卫星,再转租给新唐人。

新唐人亚太台在声明中引用中央社报导,提到中华电信与新加坡电信(SingTel)共同投资中新二号卫星(ST-2),为台湾第二颗以通讯为主,并拥有主控权的商业卫星。因多年来中共威逼利诱私人公司,例如欧洲卫星公司停止播放新唐人亚洲卫星讯号的前车之鉴,新唐人亚太台认为,只有中华民国政府作后盾的中新二号(ST-2)卫星服务才能真正保障新唐人传送自由讯息。

新唐人亚太台表示,行政院跨部门会议后,与中华电信协商续约事宜时强烈请托中华电信提供ST-2卫星不间断服务,中华电信仍以ST2频宽不足,不愿给予承诺,仅说明“再试试”。此与中华电信对外公开说明ST-2是为保留既有ST-1客户并提供既有客户不间断服务之说法显有差距。

仅需4MHz频宽却遭中华电信以ST-2频宽不足为由不愿意续约,新唐人亚太台向NCC提出中华电信差别待遇的申诉,对此,NCC主委苏蘅在行政院会中表示,目前只对中华电信做了“行政检查”,尚未进行“调查”,至于何时做出调查结论,NCC在该跨部门会议没有说明。

新唐人亚太台公开声明指出,新唐人遭中华电信不续约案,海内外关注不断,国内超过30位立委以书面声明,呼吁政府应促请中华电信与新唐人续约;美国多位国会议员、欧洲议员分别致函马政府关注不续约的理由。

声明中提到,“自由之家”(Freedom)新闻自由指数资深研究员及主编卡琳•克雷卡尔表示,新唐人亚太台盖台事件与中华电信续约受阻一事看出,中共对新闻自由的操控延伸到海外。此事件令人担忧,会写入新闻自由报告。”

声明中还提到,“记者无疆界”(RSF)组织则致函行政院院长长吴敦义,并发布新闻稿指出,中华电信所提出的不予续约的理由,与所谓新卫星的容量限制的说法互相矛盾,这正说明另有真正的理由。这次的争端与新唐人亚太台母台—新唐人电视及法国欧洲卫星公司间的争端极其类似,这让他们深感忧心。

该公开声明最后表示,为捍卫新闻自由,敬请国民党政府促中华电信以有政府背景的中新二号(ST-2)卫星提供新唐人亚太电视台不间断的卫星服务,落实台湾捍卫基本人权之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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