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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珍汇钱 证人:郑深池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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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继续开庭审理二次金改案,昇恒昌公司负责人江松溪及总经理吴锡显2人证称,当时将美元汇往前总统陈水扁妻舅吴景茂海外户头,是受前兆丰金董事长郑深池之托。

特侦组当时起诉二次金改案,指控郑深池协助扁家洗钱,在民国94年1月25日利用江松溪、吴锡显的账户,将150万美元汇往前总统夫人吴淑珍胞兄吴景茂海外账户。高院合议庭下午传唤江松溪、吴锡显出庭作证。

已改名为江松桦的江松溪坦承,曾在94年1月25日从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汇款50万美元到吴景茂新加坡当地银行的账户,但他并不认识扁、珍,汇款是因当时郑深池说自己有美元需求,问他有没有美元可借?

江松溪说,当时曾对郑身为银行董事长,却有美元需求感到不寻常;但郑深池解释,是私人需求,吴景茂的账户也是郑深池提供,他因而汇款。

江松溪证称,约在汇款1周后,拿到郑深池转交的新台币。他说,郑深池当时先将钱从别的地方拿来,要他自己点,他打开后发现里面是新台币10万元1捆的千元钞,有些用橡皮筋捆、有些用银行捆钞带捆;清点无误后,他将一部分现金拿回公司放个人金库,一部分交给太太,没有存在银行。

吴锡显也证称,在同1天受郑深池委托将100万美元汇往吴景茂海外账户。吴指出,郑深池请他帮忙汇款时,只说是朋友要用,就将账户交给他;他也在汇款后的1到两周,拿到郑深池以新台币还款的现金,也是10万元1捆,共新台币3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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