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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法律漏洞 美男子16美元取得33万房产

2011-07-20 18:21 中港台时间|07-20 2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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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萧惠文编译报导)美国德州一名男子利用该州的特殊法令,仅花了16美元便获得价值33万美元的房屋所有权,犹如合法的小偷。

据《时代》杂志报导,德州男子罗宾逊(Kenneth Robinson)偶然发现,位于花岗市(Flower Mound) 的一个高档社区有一座价值30万美元的房子没人住。他于6月17日搬进去,只花了16美元的文书处理费用,就成了屋主。

这座房子是被屋主遗弃的,而拥有产权的房屋贷款公司又破产。在研究好几个月后,罗宾逊决定援引德州一条鲜为人知的“反向占有”(adverse possession) 法令来取得这座房子。他不是通过银行办理财产抵押、支付头期款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是从网上下载表格并打印出来,前往登顿(Denton)郡法院填写这份表格,并支付16美元的费用,便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尽管这座房子没有电和水,似乎有些不舒服,但罗宾逊表示,他拥有唯一与原业主谈判的权利,因为他已获得这座房子的所有权。他还说,如果原业主希望他离开的话,原业主必须得还清抵押贷款的余额,并且提起诉讼才能把他赶走。

然而,罗宾逊的新邻居对他却非常不友好,指责他侵占他人房屋。有一个邻居说,如果他真想要这个房子,就应该像其他人一样买下它。

据律师表示,“反向占有”是指无法律根据而占有他人财产者,依据法律规定的时间、在一定条件下取得此项财产的所有权,财产所有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告丧失,有美国学者称之为法律认可的偷窃(Legalized Th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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