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狗,我从不认为有什么宠物可以对人忠心耿耿不离不弃;那猫呢?它聪明与奸狡机诈的程度也绝非你我所以为的那样简单;猫狗,可以拥抱、可以亲吻、可以对它说话,会追着饲主撒娇,像个孩子。但鸟儿难与人类亲近,体积小,抱不了。
我当然不至于像徐四金笔下的约拿丹‧诺耶那么神经质,但禽鸟的尖喙与利爪,总让人无法与宠物的可爱联想在一起。这是一只至少三岁以上的虎皮鹦鹉,三年前它自个儿飞到男友家高居十六楼的客厅阳台,此后便在男友家住下,嘴里不断嚷着:“小胖!小胖!”。
是前饲主教的吗?
男友对它的宠爱有时也真叫人吃味!就像天方夜谭卡通里那只由公主变成的乌鸦,男友略胖的身材,正符合动画中小胖的模样。他原本也叫它“小胖”,直到我抗议,才改称“小英”或“小鹦”,反正没弄清楚它是男是女之前,“小英”或“小鹦”对后来的第三者的我来说,都比看着他们二人左一句“小胖”,右一句“小胖”,来得令人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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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双手握拳缩紧脖子,不敢乱动,它啪啪啪地拍着翅膀,一下子在窗沿,一下子快闪到电视柜上,正逢春夏交替之际,掉落的茸毛紧跟着它飞翔的路线,像战斗机身后的云朵,这随时瞄准目标的轰炸机,俯视客厅里的一切。我的惊吓指数不输女生看到漫天飞舞的蟑螂,似乎保持这样的姿势就能避免成为“小英”的猎物。
“你不要怕,没什么好怕的。”男友小心翼翼地转头对我说,深怕惊动了停在头顶上的那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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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清晨被鸟叫声吵醒是一种幸福,现在卧房窗台下就有一只白头翁,固定在六点有阳光的早晨练嗓子。
当然,比起白头翁,我与小英的感觉与时俱增,一开始它也飞到我头上,那锐利的爪子穿透发丝,在头顶上戳、戳、戳,像触电一般让人酥麻酥麻的感觉遍及全身,正是所谓“叫人头皮发麻”的最佳写照,接着它尝试对我释出善意,不论是肩膀、膝盖、手臂,探索着新主人的气息,我也从小小脚掌中微微感受到它体温的传递。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开门的那一瞬间,映入眼帘的必是狗儿热情的欢迎,这只虎皮鹦鹉虽无法在门后等待,但只要一听到钥匙扭转门锁的声音,必也开始昂扬高鸣,在鸟笼里上上下下跳跃着。
我喊一声:“小英。”
它也回应:“啾!”
“小英啊~!”
“啾!啾!”
此起彼落。我与鸟儿感情增温羡煞男友。这只鹦鹉有时心情好,便开心的自言自语:“小英。”、“小胖。”、“吵死了!”、“不要叫!”全是男友的口吻,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如果下班得早,小英放风时间原则上是陪我上网。萤幕上、桌上、键盘上,它双脚忙碌得很,有时跳到肩膀,啄我一根根发丝或颈际的项链;有时也在耳边细语微鸣,甚至轻咬我的耳垂,像极了情人间亲密的举动;渐渐的,它让我感觉自己是白雪公主,柔荑一挥,就飞到手背上,再跳到肩上,与我亲热的啄吻。
通常玩得够久,它知道鸟笼开启就表示晚安时间,也会心甘情愿归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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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路知识,虎皮鹦鹉的智商不甚太高,未料最近二次,我竟得罪这只超有个性的鹦鹉而不自知。
话说这阵子艳阳高照,回到家闷热得像个蒸笼,小英不似过去一般用欢愉的歌唱迎接我,甚至开口喊它也不回应,我只当气候高温,连鸟都懒散。打开笼子它也反常的不直接跳到我肩上,而是观察了好久再直扑窗台与电视柜,我不当一回事,进书房上网。
它随后跟了进来,一如过去到我肩膀,突然我猛地一痛,不知怎么回事。它又飞到我手背上,终于,亲眼瞧见它用力咬我,惊讶之余大骂:“小英,你干嘛咬我。”仿佛懂人话一般,它侧着头看我一眼,不甩我,再咬、继续咬。我的手背马上出现一块块小小的红肿,就像媳妇被恶婆婆用指甲捏出一道道的伤痕。
惊讶与恐惧无以名状,小时候希区考克和可怕的鸟深烙在我脑海,小英毫无道理的反常,若是不尽快将它送回笼子,我……不敢往下细想。一起身它就飞走,完全不肯靠近笼子,我只好和前一次相同,将灯光全部熄灭,再一把抓住黑暗中动也不敢乱动的它。
小英圈在我的掌间,像电影金刚女主角娜欧蜜华兹被抓在巨大无比的手心一样。它用力嘶叫,小脑袋左右摇晃,亟欲摆脱我的擒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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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开始,这位恐怖情人非但不回应、不说话,只要手一靠近,便瞄准,用力啄,即便是帮它换水添饲料。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一个多月过去了,它仍念兹在兹,枉费过去的情谊。
在此我不得不感慨万千,老话一句,犬类们忠心耿耿,就连打骂它们都不会放在心上,可这只心胸狭小的鹦鹉,我不过用了蛮力胁迫它屈服,就让我俩感情分道扬镳,情人变仇人,无怪乎人家要说“鸡仔肠,鸟仔肚”。
如今我只情愿回到初识之时,我不理它,它也不理我,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就天下太平了。天啊!我竟然跟一只鸟一般见识。但这非我所愿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