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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卡债族拟上街头 吁修债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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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欣憓台北10日电)卡债受害人自救会今天呼吁立法院修改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让卡债者有翻身的机会。自救会并将在18日上街游行,表达诉求。

卡债受害人自救会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自救会顾问林永颂表示,许多卡债者声请更生时,法官常听信银行“无还款诚意”的理由,驳回更生,当卡债族声请清算时,法官常依据一两笔比较大额消费资料,就判定卡债者奢侈浪费,不予免责。

林永颂说,目前更生通过率才24%,清算免责才9.5%,债清条例形同虚设。

他说,卡债者陈姓妇女和先生10年前做生意失败,欠了新台币100万元,两人向法院声请清算,但是法院不予免责,只因为有1年农历年前,陈姓妇女在大卖场刷了几笔加起来2万元的消费,被法官认定是奢侈浪费,但陈姓妇女只是想趁过年特价购买一些不容易腐烂的食物和日用品。

林永颂指出,他们主张修改债清条例,第1,由客观公正的第三者协调债务,取代卡债者直接跟银行协商的方式;第2,卡债者只要偿还本金一定的成数,或是“收入减生活必要支出的4年余额”以6年还清,就应该通过更生;第3,清算案件应以免责为原则,卡债族奢侈浪费的金额必须超过债务的半数,才整个债务不免责。

他表示,卡债者很多都是经济弱势的民众,多数因为失业或生病,不得不借钱应急,但是当他们一旦背上高利率的卡债,喘不过气的还款压力,将导致他们更加贫困而且更加被边缘化;修改债清条例,是希望让他们有一个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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