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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渔民权益受忽视 酝酿北上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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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黄丽医台湾云林报导)云林县政府辅导区渔会申请“专用渔业权”,在于协助浅海养殖业者,遇重大灾害依法能获得救助保障。邻近嘉义、彰化都已划设渔业权,唯独云林多次行文农委会渔业署和经济部工业局而迟迟没有结果。8日上午副县长林源泉邀集县议员、区渔会及相关单位召开记者会,希望中央重视渔民权益尽速核定。

云林区渔会课长蔡文东指出,云林西部沿海80年间核准编定并公告为离岛式基础工业区范围并无补偿,20年来中央置之不理毫无考虑渔民感受,渔民希望争取为专用渔业权,或至少先采行共用渔业权方向努力,否则渔民不排除北上诉求维护权益。

农业处表示,97年2月中执行本县“区划渔业权”的划设规划,期间召开说明会,该年底完成规划总面积5710公顷,并将成果报告送农委会渔业署审核未获通过。98年5月中央政策转向“专用渔业权”发展,经评估区划渔业权之取得比专用渔业权困难更高,经相关单位协调以专用渔业权为努力目标。

县议员李建志表示,渔业权属民法财产权,对保障渔民权益相当重要。渔业法自民国18年就有相关规定,其第17条主管机关应依据渔业生产资源,参考矿产探采、航行、水利、环境保护及其他公共利益,对公共水域之渔业权作整体规划,每年定期公告,接受申请。而过去县府都没有彻底执行,让渔民丧失权益,是严重渎职和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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