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11月02日讯】2011年9月16日,美国总统欧巴马签署了对美国专利法进行全面修订的美国发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也被简称为AIA)。这一法案的颁布,意味着美国将专利权的申请从“发明优先制”改为“申请优先制”。同时,这也是美国近150年来对专利法做出的最大一次修改。所以,对于发明者来说,此法案最主要的价值体现在发明者应该尽快申请自己的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美国发明法案(AIA)用申请优先制,一个国际专利法律规则,取代了曾延续了近两个世纪的美国旧专利法的发明优先制。这一新发明法案也证明了美国在发明法案方面向其他国家看齐。
大多数新的法律条款将在此法案颁布的1年或18个月开始生效。因此,大多数条款将在2012年秋季或2013年春季开始被实施。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正在努力做好实施新的变化的准备。
申请优先制
随着转变为“申请优先制”,美国发明法案(AIA)旨在通过限制某些发明者之间的挑战以加快专利申请程序。因此,至少在理论上,将发明产品更快的推向市场。两个多世纪以来,美国不像其他国家一样。在美国发明法案(AIA)法案实施之前,产品最先发明人有对这个产品的优先专利权,即使另一个发明家比最先发明者更早申请对于此产品的专利。通常,美国专利商标局会宣布一个专利权纠纷解决程序,并且把专利理所当然的批给产品的最先发明者。
该法案的另一个目标是使美国和亚洲(台湾,中国,日本,韩国),欧洲,非洲,中东,还有其他大多数已经应用了申请优先制体系的发达国家保持一致。这一国际趋向具有和知识产权同样的重要性,因为知识产权已经被国际化。所以,要在国际层面上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各个国家需要达成一致。
根据新的法律,产品的最先发明人将可能失去对产品的专利权如果有人先于最先发明者申请关于此产品的专利,除非最先发明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前者对于产品的专利申请是根据最先发明者派生的。新法案的支持者和美国国会认为:将美国的专利制度从“发明优先制”转变为“申请优先制”将改善美国的专利制度,促进美国和几乎所有其他国家的专利制度的统一。相反,新法案的反对者则声称新的专利法案将有利于大型和资产雄厚的企业,但是对有个人发明者和小型企业来说却是一个障碍。很明显的,国会和新专利法案的支持者赢了这场争论。
对于即将到来的新专利法案的最大的担忧之一就是它将会如何影响小企业主和个体企业家。获得专利是不便宜的,仅仅议案一个非临时申请(正式申请)就会很容易的花去7000美金或者10000美金,往往会比这个金额更多。这会使个体和小型实体发明者很难在发明领域赶上大型企业。现在,对于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以及个体着之间的差距是呈指数级增长的,所以说速度是至关重要的:大型企业一年可以申请成千计的专利,而个体发明者则有可能只是辛辛苦苦申请一个专利。
此外,大型实体往往可以负担起先申请,不管成败的专利申请程序,即使这意味着将放弃大量的专利申请。相反,小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在花费方面更加谨慎,因此可能就从一开始不提交申请,这意味着小型企业和个人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起跑线上就输给了大型企业。新的申请优先制发明法案将于颁布后的18个月开始有效,即2013年3月16日。
受让人作为申请者
到目前为止,在美国,只有发明者可以作为专利权的申请者。发明者的受让人,比如发明者的雇主,通常不能申请专利。新的法律改变了这一现状。享受全部利益的受让人,或者发明者遵照义务将发明转给的第三方(比如,发明者的雇主)现在都可以申请专利。这一改变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利的,例如,当雇主欲取得前雇员和不合作雇员所作的一项发明专利时。
原先的商业使用权
美国发明法案(AIA)在现有商业使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对专利侵权诉讼的新防御。如果被告的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在发明者开始申请产品专利权或发明者当众公开发明的至少一年以前开始了对该产品的商业使用,那麽,被告的侵权人可以被免去法律责任。这种防御是个人防护,这意味着它只可以被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用做个人防护,或者直接用做商业用途。在美国发明法案(AIA)之前,专利法允许类似的防御,但它仅限于防御商业方法专利的侵权。美国发明法案(AIA)规定了可申请发明专利的发明包括程序,机械,制造,和组成。这一变化的支持者声称相对于已经拥有相似防御的其它国家,这会鼓励美国的制造业。反对者则认为,扩大防御可能对于发明的保密是一个激励机制,但是这却和鼓励发明的公开披露的国家政策相互冲突,这个国家政策体现在专利权体系里面。到底哪一方的观点是正确的?在接下来的几年,我们将根据不断更新的数据拭目以待。
授权后审查
基于美国发明法案(AIA)的另一个潜在的问题是新法案可能对独立发明人造成有关“授权后审查”程序的费用。专利权可以在被授予之后被挑战。挑战者需要证明专利的占有权有可能是无效的。这个调查期,有关发明的营销,使用和出售都是不确定的,如果没有市场,会让发明者损失更多的金钱。相比之下,对于大型实体来说,它有能力可以承担这个审查程序的成本。
美国发明法案(AIA)制定了两个新的程序去攻击已授予的专利,建立了专利审判上诉委员会(PTAB),同时撤销了以前称为当事人之间复审的程序。第一个程序是所谓的“授权后审查”,它可以在专利授予之日起的9个月内,由任何第三方基于任何理由提起。审查的理由包括现有技术(例如,专利)和专利申请公开不够充分。
第二个具有挑战性的程序被称为“当事人之间的审查”。这个程序可以在专利权被授予的9个月后发起,或者如果上面所提到的“授权后审查”已经开始,那麽当事人之间的审查可以在“授权后审查”程序结束之后发起。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审查”程序,审查的理由仅限于专利或者印刷出版物的现有技术。
总体而言,大多数观察家都认为新的审查程序对于第三方(例如,竞争者或者被控告的侵权人),挑战已经授予的专利法相比以前更容易。与法律诉讼相比,新的审查程序明显更快和更经济。新的程序无疑将给申请者带来更多的压力,这将使得申请者的专利律师准备更强有力的专利申请材料,并将最终产生不容易被挑战的专利权。所以,请一个好的专业律师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帮你节省潜在成本。
费用制定机构
美国发明法案(AIA)已授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设置或调整它所收取的费用的权限。在AIA以前,国会拥有这项权利。2011年9月26日,跟随着美国发明法案(AIA)的颁布,美国专利商标局把大部分专利收费提高了15%。美国发明法案(AIA)还增加了新类别的申请人-微观实体类,这个微观实体将有权减少75%的大部分费用。原先的小实体类别,只允许申请人减少50%的大部分费用,这个费用减少政策维持不变。微型实体申请人必须符合小实体类别,必须没有以发明者的身份出现在4次以上的以前的专利申请中,上年的收入必须符合不超过中等家庭的3倍的标准。很明显,新的减费的减少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帮助很多个人发明者和资金不足的初创企业。
总结
无论我们喜欢与否,专利正在进行着彻底的改革。个人,企业,企业家在寻求专利保护,主张专利权,防御专利侵权诉讼,和其他与专利相关的战略方面,必须认真的考虑“优先申请制”和“授权后审查”程序。目前对于小型企业和独立发明者来说最安全的行动方案就是速度—尽快提交“临时专利申请”,并且获得“专利申请中”的状态。请切记,你可以以“临时专利申请”为基础,并且在日后进一步完善,所以,第一次提交的“临时专利申请”并非和你的最终专利申请是字字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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