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11月28日讯】梁振英,有问题的不是僭建,也不是诚信破产,而是根本毫无诚信。
身为特首却一再欺骗港人,梁振英早该下台谢罪。今年6月,候任期间的梁振英,被曝居家大宅多处僭建。然而上任5个多月来,仗势中联办的梁振英,对僭建丑闻的质疑声浪,始终藐藐听之。终于23日,梁振英以书面表示:购宅时,僭建“已经存在”,未曾察觉是“无心之过”,并深感“对自己也很自责”,事件存在“严重疏忽”,希望日后“政绩可以将功补过”……云云。只是梁振英颠倒黑白,莫此为甚。
上任前的梁振英,即遭踢曝特首操守的特大污点时,就该撤消其当选资格。而且不查不知道,一查原来梁振英本是有前科的“惯犯”。而他所谓不知要向屋宇署申报的“首次处理”,却被翻出早在11年前,在他位于赤柱的住家就有僭建。再说僭建违法,在香港是普通常识,非专业知识;普罗大众皆知之甚详,而梁振英却推说“无心之过”,难以服众。而具测量师资格的梁振英,犯下如此“严重疏忽”,更证明自己完全不具胜任特首的能力。况且一再以谎扯谎的他,岂可大言不惭“日后政绩可以将功补过”?
始终强调购宅之初,未查已有僭建而“不知者不罪”的梁振英,却被发现在其买卖契约书清楚载明“放弃追究僭建”条款。这意味买卖双方不但都知房屋有僭建,而且梁振英在购入后,还知法犯法的一再扩建僭物多达10处。想当初唐英年的落选,在颇大程度上,就是被曝其居家建有地库。而当日的梁振英,更借此大力抨击唐的僭建是不可原谅的诚信瑕疵。如今,不但自己与唐同坐僭建船,梁的诚信还比唐更堕落。因为,梁振英备战特首选举时,早就心知肚明自己违法,却还“义正词严”围剿对手。若时间退回选举那时,此时的梁振英未必当选。
而权贵犯法一视同仁的秉公处理,一直是香港珍而重之的核心价值。但香港回归后,在中共治理下,东方之珠变成抗议之都,特首人品更是一届不如一届。就以这次的不法僭建,若以往官员,早就请辞配合调查。但梁振英,寡廉鲜耻的狡辩到底;而屋宇署,甚至护短的想为其就地合法。
曾经,独立司法及廉政公署等等的优良传统,是香港最大的骄傲。但被中共尊称“同志”的梁振英,却是更愿出卖港人利益。不论是强推洗脑教育,或言明23条立法,甚至让香港文明倒退回文革。以前香港民风质朴,港人之间互助互爱,现在则是有心人以“关爱”之名,意图挑起社会的仇恨分化。香港可以没有“为北京卖命”的梁振英,但千万不能丢失自由,人权,民主,法治与廉洁等核心价值。因为那才是真正的港人之福,港人一定要好好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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