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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院:孩子非法下载音乐 父母不必受罚

刘成德国
2012-11-30 18:52 中港台时间|12-01 03: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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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成德国报导)最近德国联邦法院的一项判决让父母们长长松了一口气,判决书中写道,如果未成年孩子在网络共享他人文件时侵犯了版权,父母一般情况下不用为孩子承担法律责任,而且父母没有义务监视孩子在网上的行为。

目前,每天都有人在网络上共享文件时侵犯了音乐或影片的版权,每个星期有几千封警告信被送到侵权者的手里。有时父母会突然接到警告信,要求为孩子下载了有版权保护的文件买单。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根据上述判决,如果父母明确警告过孩子不要参与违法的网络文件共享,那么父母就算尽到了义务。父母没有义务监视孩子使用互联网的情况,检查孩子的计算机或禁止他们使用互联网。如果父母收到过孩子侵犯版权的警告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有义务监视孩子使用互联网的情况。

本案具体案例是:一对父母在13岁儿子的计算机里安装了防火墙,并通过一个密码加密的安全保护软件防止儿子自己安装软件。但儿子还是在网络上与他人交换共享文件,并侵犯了版权。

联邦法院认为,在这个案例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父母是否履行了监护和教育的义务。法官认为,这个年龄的儿童有权使用互联网,而且父母不能从一开始就用不信任的态度对待孩子,认定他们会去做被禁止的违法的事情,所以没有义务监视孩子电脑。


(责任编辑:贾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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