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1日电)台湾高等法院约聘张姓录事日前自首表示诈取加班费,共计8小时。北检今天侦结,将张男缓起诉,须支付国库新台币5万元。
台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缓起诉书指出,49岁的张男是台湾高等法院约聘录事,他明知在去年11月间已获取考试院聘任为公务人员升官等考试监场人员,不可能到高院加班,竟在电子表单签核系统上填写加班。
检方指出,张男填写加班时间共计8小时,加班事由为“协助总务科制作100年法律座谈会开会相关资料”等不实内容申请单后,迳送上级核稿并批准。
检方表示,张男因遭人匿名检举,他决定自首投案,全案由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考量他自白犯行,态度良好,经此教训知所警惕,依诈欺取财未遂罪嫌,将他缓起诉2年,须向国库支付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