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圣诞节应景商品 标示不合格率6成以上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2年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圣诞节适逢国人跨年元旦4天连假,各大卖场、商店扩大圣诞商品陈列规模,推出琳琅满目的各种应景商品,桃园工商发展局12月份抽查市售圣诞节应景商品之商品标示,总计抽查200件商品,其中有131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约65.5%,呼吁民众购买圣诞节应景商品时,应选购商品标示完整的商品,而对于标示不清(不全)之商品,更应响应政府实行商品标示法规定,拒绝购买来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桃园工商发展局于12月份派员至县辖内各大卖场、商店抽查圣诞节应景商品200件,稽查结果如下:不符合商品标示规定计131件,不合格比率65.5%。不符规定之商品中完全未标示产地者高达72件,占36%。产地标示中国、越南者计58件,占29%。不符合规定之圣诞节应景商品中,以圣诞饰品不合格97件为最多,包括各种吊饰、圣诞彩球(带)等商品;另不合格案件中,以完全无制造商相关资料、商品原产地要件者所占比率最高(130件不合格,65%)。

市面上圣诞节应景商品种类繁多,包括雪花罐、圣诞灯串、圣诞树、吊饰、彩球、彩带、树藤、铃铛、圣诞袜(帽)等,价格自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差距颇大,如果材质、品质不佳,有些细小零件易松脱,尖锐的商品甚至会危害幼童安全,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桃园工商发展局表示,依据商品标示法,圣诞饰品应标示项目包括“商品名称”、“生产、制造商名称、电话、地址及商品原产地。属进口商品者,并应标示进口商名称、电话及地址”、“主要成分或材料”、“净重、容量、数量、度量”、“制造日期”。民众如果发现标示不合格商品,也可向工商发展局检举专线03-3313360举报,发挥共同监督的功能。(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