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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應景商品 標示不合格率6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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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聖誕節適逢國人跨年元旦4天連假,各大賣場、商店擴大聖誕商品陳列規模,推出琳瑯滿目的各種應景商品,桃園工商發展局12月份抽查市售聖誕節應景商品之商品標示,總計抽查200件商品,其中有131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約65.5%,呼籲民眾購買聖誕節應景商品時,應選購商品標示完整的商品,而對於標示不清(不全)之商品,更應響應政府實行商品標示法規定,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桃園工商發展局於12月份派員至縣轄內各大賣場、商店抽查聖誕節應景商品200件,稽查結果如下:不符合商品標示規定計131件,不合格比率65.5%。不符規定之商品中完全未標示產地者高達72件,佔36%。產地標示中國、越南者計58件,佔29%。不符合規定之聖誕節應景商品中,以聖誕飾品不合格97件為最多,包括各種吊飾、聖誕彩球(帶)等商品;另不合格案件中,以完全無製造商相關資料、商品原產地要件者所佔比率最高(130件不合格,65%)。

市面上聖誕節應景商品種類繁多,包括雪花罐、聖誕燈串、聖誕樹、吊飾、彩球、彩帶、樹藤、鈴鐺、聖誕襪(帽)等,價格自百元至數千元不等,差距頗大,如果材質、品質不佳,有些細小零件易鬆脫,尖銳的商品甚至會危害幼童安全,對消費者造成傷害。

桃園工商發展局表示,依據商品標示法,聖誕飾品應標示項目包括「商品名稱」、「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度量」、「製造日期」。民眾如果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也可向工商發展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發揮共同監督的功能。(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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