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丽芸、王淑芬台北24日电)立法院财委会今天初审通过公债法修正草案,北市府表示感谢;高市财政局则说,助益不大。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初审通过公共债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央政府比行政院版修法草案再释出约新台币548亿元举债额度给直辖市政府,137亿元给县市政府。
现行公债法规定,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总债限不得超过前3年度名目国民生产毛额(GNP)平均数的48%,但因应地方改制,将债限计算基础由GNP改为国内生产毛额(GDP),财政部以整体债限不上修为前提,提出公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总债限换算改为前3年度名目GDP的50%。
经委员会协商初审通过条文,50%分配方式订为中央政府40.7%,直辖市为7.65%,县(市)为1.53%,乡(镇、市)为0.12%。直辖市债限由原本行院版草案规定的7.25%改为7.65%,增加的0.4个百分点主要是中央政府拿出来给债限受到大砍的台北市。
台北市财政局表示,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公债法草案版本,和日前台北市政府愿和中央共体时艰所提协商方案相同,包括下修台北市举债限额到3600亿元,即大幅减少约1400亿元的举债额度,减幅达原有举债额度28.41%。
台北市政府发言人张其强晚间表示,感谢中央政府了解台北市公共建设的需要和政策的连续性,同意释出举债额度,台北市愿和中央共体时艰。
他说,面对举债上限缩减,台北市会在“重大建设不能停顿,民众权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检讨施政顺序,撙节预算开支,持续以公共建设带动经济,创造就业。
高雄市政府财政局指出,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初审通过公共债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增加高雄市的债务空间,不过因为目前高雄市的债务存量空间不多,所以初审通过的方案对高雄市的举债助益有限。
财政局说,县市合并后的3到5年间,高雄急于拉平建设落差,举债需求大,但受限高雄市债务存量的因素,这项修正案对高雄市的财政助益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