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九成法定团体获豁免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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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文颖综合报导)香港立法会仍在审议《竞争条例草案》。政府昨日向立法会建议竞争法实施后获得豁免及不获豁免的法定团体名单,在581个法定团体中,获豁免的有575个,占九成九,不获豁免的只有6个。有议员指太多机构获得豁免并不合理,会提修订剔除部分机构的豁免。

政府建议不受竞争法规管、获豁免的575个法定团体,包括被质疑跟市场有竞争的贸易发展局、市区重建局、房屋协会、房屋委员会、机场管理局、医院管理局及红十字会等。而不获豁免的6个法定团体,包括香港工业总会、香港工业总会理事会、梅夫人妇女会、嘉道理农场暨植物园公司、明德医院及海洋公园。

政府解释,虽然有160个法定团体从事的经济活动不算少,但因为它们提供主要公共服务,或与相关政府政策直接有关,例如医管局、房委会及贸发局;而另外415个获豁免的团体,例如广播事务管理局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等,它们大部分属于咨询、规管及仲裁等团体,没有或只从事少量经济活动。

政府提交立法会的文件解释,法定团体是否获豁免,主要是视乎团体的经济活动是否在“纳入规管”条件之内,包括团体从事的经济活动有否与另一业务实体存在直接竞争,或团体的活动有否影响特定市场的经济效益等总共4个条件。

公民党议员汤家骅指出,获豁免的机构太多,并不合理。他说,贸发局经常遭到投诉,指与个别财团垄断展览业,他会提出修订,剔除部分法定机构的豁免。而自由党议员刘健仪质疑竞争法能否保障中小型企业。

立法会竞争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会开会讨论有关建议。

(责任编辑:菡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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