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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家湿地评选 兵工厂缺推荐

湿地心发现专题报导(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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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6日电)台湾内政部长李鸿源宣布将湿地法草案纳入优先法案,国家湿地评选机制将于法有据。备受关注202兵工厂湿地,也有机会在今年赶上国家重要湿地评选作业,不过目前尚欠“民众推荐”。

作家张晓风2年前为“台北的肺叶”下跪请命,让湿地保育受到关注,其实内政部自民国95年起已开始召开“国家重要湿地评选小组”,请各界推荐湿地,并进行复选、会勘、协商及确认各湿地等级评定会议等评选作业。

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长洪嘉宏表示,202兵工厂湿地如有“民众推荐”,将有机会赶上目前阶段的国家重要湿地评选作业。

对于国光石化停建后,目前未公告为国家重要湿地的大城湿地,洪嘉宏表示,评鉴作业仍在进行,正与地方进行沟通。

根据营建署统计,内政部自民国95年启动国家重要湿地评选机制以来,国家重要湿地总计82处,分别是台南曾文溪口湿地和四草湿地等2处“国际级湿地”,另包括“国家级湿地”和“地方级湿地”各40处。

目前国家重要湿地仍依行政命令进行,湿地法草案若顺利完成立法,将赋予国家重要湿地评选最关键的法源依据。

“湿地法”草案有4项重要核心,包括“湿地的评选与范围划定”、“湿地保育利用”、“湿地规划”和“开发利用行为之回避、冲击及补偿机制”,其中第一道保育的法律保护伞,就是如何评选与划定湿地范围。

按湿地法草案,国家重要湿地分为“国际级”、“国家级”和“地方级”三等级,未来将设立“审议小组”进行评选,各级主管机关拟定各级湿地的保育与利用计划。

湿地法草案也规定,国家重要湿地如属公有土地将禁止开发、从事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或可能降低生态功能的行为;如属私有土地,开发利用行为应实施“冲击回避减轻及补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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