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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健康补助金 新北提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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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新北市13日电)新北市政府过去补助老人健保费自付额,今年改为按年龄发放“健康补助金”,部分人的福利缩水引起争议。市府决定增加配套措施,符合相关资格者可补足基本保额。

新北市98年起补助一定所得以下的老人健保费自付额,今年起改变作法,依照年龄发放“健康补助金”。由于计算方式不同,部分人的福利缩水,举例来说,年收入属综合所得税率6%以下、每月健保费新台币659元的70岁长者,过去每年市府补贴7908元,改为新制后,拿到的“老人健康补助金”为3000元。

市府多次强调新制比旧制更符合“公平正义”,但引起部分民众反弹、不论蓝、绿市议员都要求改善。有议员批评健保费原是由市府直接拨付健保局,现在却得领取现金,再自行汇款,根本是“折腾老人家”。议会甚至要求市长朱立伦对此提出专案报告。

市府昨天开会讨论后,决定提出配套措施,社会局宣布,针对所得税率6%以下、设籍满1年、属于健保投保第二类(职业工会会员)、第三类(农会、渔会、水利会会员)、第六类(荣眷以及在各地公所投保的地区人口)的长者,都由市府全额补足差额。

依照修正后的标准,加上原有的“健康补助金”,第二类投保长者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健康补助,第三类为3600元,第六类的荣眷为4000元,在公所投保者为8000元。

另外,下年度发放健康补助金时,社会局也将以问卷方式进行普查,由老人自行选定明年领取现金,或是由市府代为转账给健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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