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导)港岛山顶道豪宅欣怡居05年交楼后仍未完工,2名无法即时将单位出租及自住的买家,入禀高等法院,向发展商追讨赔偿,昨日获判胜诉,发展商须向每名买家共赔偿近千万元。
由百利大一间附属公司发展的山顶豪宅欣怡居,05年交楼后,屋苑的工程仍未完结,2名入禀的买家分别以4.6千万及4.7千万元购入单位。他们指发展商拖延交楼时间长达3年,至08年两业主才分别将单位自住及出租,于是入禀高等法院要求赔偿,昨日获判胜诉,发展商需分别赔偿496万及497万元的租金及维修费。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发展商因资金短缺,将屋苑建至可获入伙纸水平后交楼,收到余款后才继续装修,买家当时只买入1个用围板包着的地盘,大堂放满杂物,是一场噩梦,又批评发展商将全港顶尖地段变成灾难,屋苑仿如“鬼域”,连地产经纪亦不敢带买家睇楼,以免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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