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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益回避 北荣前院长罚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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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26日电)监察院财产申报处今天出版“廉政专刊”,前台北荣民总医院院长李良雄因未利益回避,遭罚锾新台币100万元。

廉政专刊指出,李良雄当初签核绩效奖金的名单也包括他自己,因此获400万元奖金,有利益冲突却未回避,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

廉政专刊第34期公布违反政治献金法的罚锾处分确定名单,包括嘉义县长张花冠、台湾团结联盟及台东县长黄健庭等人。

廉政专刊指出,张花冠因收前一年度财务亏损公司的政治献金,监察院罚锾20万元,并没入5万元;台联收受财务亏损公司的政治献金,受罚20万元;黄健庭竞选期间,收受1家与政府有投资契约的公司政治献金等情事,受罚60万元,并没入35万元。

企业违法捐赠受罚部分,廉政专刊第34期指出,裕隆日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捐给2009年参选连任的苗栗县长刘政鸿政治献金,但裕隆日产公司和政府有巨额采购契约,依法不得捐赠,监察院依法处罚裕隆日产100万元。

同样也遭罚100万元的公司还有硅品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硅品的外资持股比例为61.58%,依法不得捐赠政治献金,监察院也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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