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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署:推拿师需遵七不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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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6日电)卫生署原本规定推拿师5月1日起全面退出中医院所,卫生署副署长赖进祥今天表示,只要相关人员能够遵守“七不、三要”原则,推拿人员将可继续从事现有业务。

卫生署长邱文达今天到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对“弱势民众安心就医方案”进行专案报告。

民主进步党立委陈欧珀询问推拿人员是否应在5月1日退出中医院所?邱文达表示,“传统整复推拿”退出中医政策不变,但仍要管理;推拿行为分为2种,由中医师亲自执行、具有医事疗效的行为属“中医伤科推拿”;“传统整复推拿”属非医疗行为,由非医事人员执行。

赖进祥表示,政府政策没有转弯,上周开会结论是,只要相关人员能够遵守10项原则,则推拿人员将可继续从事现有业务。

赖进祥说,10项原则“七不、三要”包括不得从事医疗行为、不得宣称有疗效、不得刊播医疗广告、不得申请医疗费用、不得调剂药、不得销售药品、不得以此做为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

他说,推拿人员的衣服和医师人员必须有区隔、从事业务时需配戴识别证、推拿地点和诊所应为不同出入口、动线要区隔。

是否应推出证照制?赖进祥说,未来也将推广推拿执业证照考制,长远计划是朝“教、考、用”着手,然而这需要教育部及考选部共同研议,可能比照厨师技能检定。

中医药委员会主委黄林煌表示,希望民俗调理人员需设立独立门户、独立出入口,然而是否共同地址或不同地址目前仍无定论,预计下周将邀集民间团体、消保会、消基会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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