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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NCC驳回旺中案 台立委提修有线广播电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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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 台湾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台联党立委林世嘉25日于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要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驳回旺中并购案,拒绝媒体大怪兽!尤美女并提出有线广播电视法修正案,已获国民党立委苏清泉、王育敏、台联党立委林世嘉及黄文玲,以及民进党立委林佳龙及叶宜津连署支持。

尤美女表示,立法院应尽速通过修正有线广播电视法,持有10%以上报纸股份的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就不能经营有线电视系统;同时,其持有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的股份,也不能超过10%,防止少数个人或财团,不当地掌控跨传媒主导地位。

台大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应邀出席,她提出五大理由呼吁国会通过有线广播电视法修正案,包括总统府人权报告显示:财团扩大并购媒体,有严重不良后果;跨媒体争议不断,NCC三年来未积极立法;系统台不可经营新闻台,以免言论过度集中;巨大之有线系统业者影响力庞大,不应再跨媒体经营其他全国性媒体;各先进国家对于跨媒体集中的规范都非常重视。

台大经济系教授郑秀玲表示,政府目前发给业者的频道执照共2百多张,而有线电视系统台仅能容纳1百台,这种情况赋予系统业者市场主导地位,他有让谁上架、放在哪个频道位置的权力。她认为,一旦媒体集团拥有多个跨媒体平台,其所制造的新闻在他拥有的媒体上一直播出,严重影响阅听众的收视权益。

台大国发所教授刘静怡则表示,台湾的有线广播电视法20年来一直朝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产业垂直水平整合的状况严重,这是由于法律规范密度不足,其中包括执法者NCC及公平交易委员会都没有发挥实际的功能。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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