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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吉园圃标章 冒用者依法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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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农粮署北区分署为加强吉园圃安全蔬果标章管理,每月派员下乡至各农产运销公司及各大超市卖场查核标章使用情形,并加强宣导,如查获冒用或印制,将依据商标法请求赔偿,另依刑法伪造文书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农粮署北区分署于4月27日会同农粮署及三重果菜市场,当场查获一名仿冒印制及贩卖吉园圃安全蔬果标章嫌犯,农粮署已将该嫌犯移检调单位侦办,进一步追查其上游印制厂商。

吉园圃系由各农政单位共同辅导农民安全用药,经农粮署各区分署审查通过后才能领用标章。吉园圃标章图样,二片翠绿色的叶子代表农业,字体为蓝色;三个红色圆圈代表产品经过辅导、检验及管制,标章下沿皆有9码追溯码,只要在农粮署网站(http://www.afa.gov.tw)-吉园圃安全蔬果资讯网,登打标章号码,就能查得到生产者资料。

农粮署北区分署指出,为确保吉园圃标章之公信力,如查获冒用或印制,将依据商标法第69条请求赔偿外,另依刑法第210条伪造文书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55条有虚伪标记与贩卖陈列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勿以身试法。

北区副分署长苏德明表示,农粮署安全蔬果标章,除吉园圃外,还有TAP产销履历标章、CAS优良农产品标章、CAS有机农产品标章。民众倘发现农产品无法对应生产者资料、产地不符或标章式样有异,请即向农粮署或各区分署通报。

(责任编辑:刘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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