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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陆籍人士台 国军须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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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16日电)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今天说,国军官兵依规定不得和大陆人士私下交往,由于两岸目前交往频繁,许多官兵亲属是陆籍人士,因此只要完成核备就可以和大陆人士往来。

壹周刊报导,幻象战机飞官萧姓少校追求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来台驻点女记者,违反国军官兵与大陆人士接触须主动报备规定。

罗绍和受访表示,萧姓少校于2月中与中国大陆籍李姓女子结识,两人可能是在巧遇状况下相识。国防部保防安全部门接获检举掌握萧姓少校不当行止后,即采取保密安全检管措施,并依法执行反情报行政调查。

罗绍和说,目前尚未发现萧姓少校不法情事,但因其行为举止已违反相关规范,国防部依规定核予记过1次、申诫2次的行政惩处,及采取停飞处分并调离现职。

罗绍和强调,国军官兵对本身业管的军事机密应负起责任,与大陆人士的交谈中不得触及相关事务。

军方规定,官兵与大陆人士接触须主动报备,否则即会被以“陆海空军惩罚法”处置。

鉴于两岸交流日渐频繁,总统马英九多次宣示“国军不因两岸关系的改善而松懈备战”,为有效提升国军官兵心防,国防部于民国98年订颁“正义专案”,提醒国军官兵对“个人通讯保密”相关规范。

包括与大陆地区通信、讯规定,在营内不得使用任何私人或公务用的通、资讯设备与大陆地区通信、讯;在营外与大陆地区人民通信、讯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谈论公务或秘密事项。

同时,接触大陆地区人民不得谈论公务或个人所知悉的国家机密、军事机密、国防秘密、公务机密及其他国防安全事项。

另外,对于国军官兵核准赴大陆地区保密安全规范包括:不得携带足以显示从事及参与国防事务的相关证件;填注相关资料,不得泄漏本身有关任务状况,言谈不得涉及国军机敏资讯;不得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共同发表宣言等政治性活动;若遭大陆官方或统战机构,借机给予特殊待遇或发现可疑情事,足以影响国家、国防安全者,应于返台后迅速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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