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中国民主志士纪斯尊公开挑战最高法院

(第一份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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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21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

鉴于最高法院没有依法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没能及时为蒙冤受屈者伸冤昭雪,没能让罪大恶极者判刑严惩,没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我早已忍无可忍,时不我待,不得不毅然决然,横刀跃马,公开挑战最高法院!

这是我第一份战书!还将提交第二份战书!第三份战书!第四份战书!……

请最高法院接招应战!

一、我是中国民主壮士!你们必须对我有深刻认识!

我一生坚持正义,一身正气, 弘扬古今中外仁人志士思想精神。满腔热忱,为民维权!不惧官商警匪勾结,一再死亡威胁!不为巨款收买!不为美人计诱惑!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勇气,不怕殴打、拘留、软禁、坐牢!血书“法痴义侠”盟志!写下“依法维权、有功无罪!为民坐牢、有恨无悔”!更写下“铁窗铁肩扛正义、高墙高手着华章”!撰写《人类民主学》、《清明政治》、《天地精神》、《巨剑》文集!在地狱之下,“法律服务所”照样办公,照样成功为民维权!

早在1982年,我就在《人民日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专栏”发表《应该给官僚主义者惩罚》。事实证明我正确!

早在1988年8月,我就撰写《试论改革动乱及其对策》,参加中青年改革理论研讨会征文,提前10个月就科学准确预测89年“6.4”风波!事实证明我正确!

早在1999年,我就主动义务并成功代理全国各地农民工,状告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仓山区分局收容遣送,全部反败为胜!并上书国务院《流动大军宣言》、《收容遣送,问题严重》。尖锐指出:收容遣送是中共、中国政府对全国流动务工者认识严重错误所致,是比文革更严重错误!宣告全国亿万流动务工者是古今中外最壮观、最伟大的流动生产力大军!意义、作用、价值巨大!必须鼓励发展,不容收容遣送!四年后,大学毕业生孙志刚被收容暴打致死!引起强烈民愤后,国务院才不得不废除收容遣送制度,改变对全国流动务工人员国策!事实证明我正确!我成功维护全国亿万流动者重大合法权利,功德无量!

早在2002年,我就提交《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庭政治制度立法议案》,受到福建省人大法工委好评。《福建电视台》《福建经济快报》都对我采访报导。民主庭是真正切实有效补充、完善、健全、提升、发展、创建人类社会最完美最典范的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性重大创举,以维护全国十三亿人民政治权力!功德无量!事实证明我正确!

早在2002年,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党委,人大、政府、公、检、法官商警匪勾结,严重违法强行开采托溪乡林峰庵红岩石矿。我就提交《绝不允许在村民头上炸山采石》!断言:会引发群体流血冲突惨案!会引发严重地质灾难!不幸,全被我准确言中!2005年5月18日,官商警匪勾结,凶残砍杀19位际头村民!11月23日又残忍砍杀14位托溪村民!34位农民鲜血淋淋!一再血染红岩。群众都说:谁也无法打赢这场官司!医院拒绝抢救!在村民生命垂危之际,我一个电话就让矿主承担全部抢救医疗费!并亲赴北京向公安部投诉,使17个凶手被共判113年徒刑,矿主赔偿几十万元,矿山停产!我成功为民维权!功德无量!

2006年,托溪遭遇千年浩劫!矿山、水电站、公路修筑的废土弃石在暴雨中引发严重泥石流,抬高河床,堵塞河道,洪水暴涨,倒塌543间房屋!死亡6人!我怒斥:县委书记、县长刘信华是千古罪人!遗臭万年!寿宁群众刚听说刘信华会调走,就急不可待为他送上花圈!

早在2003年至2008年我和南沃洋村民与寿宁县官商勾结势力展开长达5年时间环保拉锯战!成功逼鑫盛钢厂拆除并赔偿!

我成功代理牛头山水电站征地补偿案,使成千上万农民多获一亿多元赔偿金!
我成功代理福安市房屋拆迁案!
我成功代理多起赴京上访人员被违法拘留案!使被拘留者获得赔偿!
我成功代理福州和三明市多起命案,使受害人家属获得赔偿!
我成功代理政和县看守所内命案,使受害人家属获得赔偿!
我成功代理一起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我成功为美藉华人维权!

我是世界上最忙的闲人!无职业;无工资,却忙得在奔弛的大巴上,在飞驰的火车上,也不得不继续办公、办案,撰写材料!我弹精竭虑,呕心沥血,不惜累的昏倒在北京,呕吐于前门,也不歇息,无怨无悔!

二、不容最高法院成为最糟法院!

早在2003年我就代理公安部列为1998年全国第一大案,一再到最高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至今近10年时间,最高法院却装聋作哑成为不闻不问的最糟聋哑法院!

早在2004年,我就代理托溪村民怒告恒利云石材有限公司《民事申诉案》,一再到最高法院。至今8年时间,最高法院又是一贯道不闻不问,成为最糟聋哑法院!

早在2011年3月份起,我每两个月(最高法院限定:每两个月只接待一次)都到最高法院提交一份又一份《再审申请书》。最高法院还是不闻不问,成为最糟聋哑法院!

我有大学文化,懂理论、政治、政策、法律、有正义感,有责任心,掌握斗争策略,能成功为民维权,我是法律雷锋!人民需要我!社会需要我,民族需要我,国家需要我。从理论上说,共产党和政府也需要我,只有官僚腐败邪恶势力害怕我、讨厌我,打击我,报复我。

然而,从现实生活中、中共、人大、政府囿于统治权考量,只要权力,坚持官官相护,层层包庇,将我和全国亿万信访者视为异已,杞人忧天倾,竭力截访、软禁、拘留、劳改、强加罪名,判刑入狱镇压!转化矛盾性质!恶化激化社会矛盾!

①本案时代背景:

2008年8月之前,我已成功与各地政府谈判,解决众多久拖不决信访案件,使当事人停访息讼。并劝各地上百名老上访户不在北京奥运会期间赴京上访,劝已赴京人员返回,否则会被劳改!

7月底,泉州辛玉珍带人陪同要赴京,已到福州,被我劝回泉州。我对泉州开元区信访局何开荣表示:辛老师问题要尽快解决,不然,她又要赴京上访!

何开荣却向上级谎报,我鼓动百姓赴京游行示威。省信访局、福州信访局决定对我24小时监控。我工作居住多年的台江区苍霞法律服务所限我马上搬离。我当即赴京,观看8月10日北京奥运会水球比赛。

期间,湖南人唐学成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部提交《请愿申请书》被拘留,请我帮忙要求释放。

8月11日,我应约前往了解进展,治安总部采取缓兵计,请来国家信访局,派专人专车接我去信访。我明确拒绝:“我是来看奥运比赛,不是来信访”。

国家信访局官员表示:“我知道你于3月3日代理泉州辛玉珍上访。这样,我指派三个干部专门解决你代理的所有案件,这机会相当难得”。

我考虑再三,能解决我代理的所有信访案件,即使我被抓回去也值得,就勇闯“白虎堂”!当即被福建省驻京办、信访局软禁。我将我代理的信访案件写成一份份材料,请求尽快解决。

随后,我又被软禁在漳州市农业局招待所37天。福州市公安局王鑫签批逮捕令于2008年9月18日全国警报声中,将我关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②、本案罪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根本不能成立!

我所在台江区苍霞法律服务所规定,每起案件最少收费三千元。很多当事人交不起钱,又请我帮忙,我就依法用公民代理人身份,义务代理。

福州市公安局刑侦7大队找到我代理林秀英老人(70多岁)案件,代理陈光华案件,代理叶明珠案件,办理的《其他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让芗城区司法局出具“2002年一月以后,从未给纪斯尊出具《其他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以此定我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我在台江区法院展开针锋相对、唇枪舌剑激烈法庭激战!

③、本案产生的根源性证据不能成立!芗城区司法局证言不实!我有多份证据证明:芗城区司法局于2002年7月5日还为我出具代理吴立明案件,代理黄卓源案件;于2002年8月25日还为我出具代理吴允银案件;于2002年10月还为我出具代理郭恭文等800村民的多份《其他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那么本案产生的根源性证据不能成立!应予撤销!

并且,我有这么多证据原件,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最高法院必须依法受理重审!

最高法院却至今一年多时间不予正式受理立案,不予答复,已构成知法犯法行为,不负责、不作为、渎职行为!劳民伤财行为!我每两个月亲赴最高法院一次,往返要花二千元,至今已花一万多元!

④、警匪勾结刑讯逼供证据必须坚决排除!

台江区检察院林永烨称:“你的供述已经承认”。

我强行冲破王波法官不让我控告福州市公安局警匪勾结刑讯逼供罪行,怒吼:“审判长!你必须尊重我的质证权力!你不能剥夺我的质证权力”!愤怒控告公安人员居然威胁:“你不按我的意思供述,就让心狠手毒黑社会罪犯,硬塞大便、逼你吞下去,把你活活整死!”并对我采取惨无人道的车轮大战、疲劳战术、连续不间断审讯37个小时,在我身心疲惫至极之机,逼我在他们写的供述上签字。

这种警匪勾结刑讯逼供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必须坚决排除,本案应予撤销!还必须严厉追究公安人警察匪勾结刑讯逼供罪行!

台江区法院,福州市中级法院,福建省高级法院却严重知法犯法采信警匪勾结刑讯逼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台江区法院福州市中级法院,福建省高级法院公然对抗法律!支持纵容警匪勾结残酷刑讯逼供暴行!官官相护!层层包庇!

最高法院是坚决排除警匪勾结刑讯逼供的证据,还是对抗法律!支持纵容警匪勾结残酷刑讯逼供暴行!请公开答复!

⑤、本案证据严重不足!不能成立,应予撤销!

公诉人指控我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却自始至终无法提供在我身上、办公室和住所找到我私刻印章的直接物证,也无法提供刻印店指认我前往私刻印章的必不可少的间接证据!相反,刻印店证明:没有为我刻制印章!证据严重不足!不能成立!必须撤销!

⑥、本案指控严重自相矛盾,不能成立!公诉人指控我“为牟利、伪造《公民代理登记证明》,以苍霞法律服务所名义代理案件。”严重自相矛盾,无法成立!因为:公民代理、没有收费、无法牟利!严重矛盾!因为:用法律服务所名义代理,就无需再用公民代理,严重矛盾!不能成立!

更重要的是:指控我作案动机是为牟利。法院最终审理已经判定:我代理本案涉及三个案件①林秀英案②陈光华案③叶明珠案,全部胜诉,全部执行完毕多年,我全部没有收费,没有牟利。那么,公诉人指控彻底失败!本案完全不能成立!应予撤销!

王波法官问:“你代理案件不为收费,为什么?”
我斩钉截铁:“为民维权”!

为民维权、有功无罪!何罪之有!

我为民维权!却被判三年,正义何在?真理何在?公理何在?法律何在?法理何在?最高法院,请你回答!

⑦本案事实严重不清,不能成立,应予撤销!

我用国务院关于“公文”的界定和关于“印章”的界定,证明《其他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不属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所以本案事实严重不清,不能成立。

⑧本案为全国最严重典型恶劣官僚司法腐败权力案!必须坚决撤销!

台江区法院原拟判:已关几个月就判几个月拘役。但我一再控告福州市公安局警匪勾结刑讯逼供暴行!王鑫局长恼羞成怒,利用他兼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大权,让法院强行判我三年最高刑!

福建省高级法院当面说:“你的案件要改判,必须经政法委批准。”

一语道破天机!又是政法委作祟,制造全国严重典型恶劣官僚司法腐败权力案!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对我造成严重人身自由侵害,严重名誉侵害,严重精神伤害!

最高法院必须立即引起高度重视,立即正式受理立案,尽快重新公开审判,并允许国内媒体记者参加旁听,实况转播,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尽快改判我无罪,并获得国家赔偿!

如果,最高法院顽固不化,坚持要当最糟法院、聋哑法院,主动放弃审判权力,将逼我采取阳光审判,在全世界报刊、杂志上、在国际互联网上,博客上由世界人民、全国人民、全世界著名法学专家、法官、律师组成自发的、全世界最宏大审判委员会,公开审判,公布本案每一份证据,接受社会审理,评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僚院长王胜俊,将福建省高级法院官僚院长马新岚,将福州市中级法院官僚院长,台江区法院官僚院长捆绑一起,押上历史时代被告席上,审理判决!

何去何从?请中国最高最糟官僚法院王胜俊尽快抉择!

本案将全文收入《巨剑》文集中,在《天地精神》电视剧中永载史册!是留美名?还是留臭名》请王胜俊尽快抉择。

台江区法院,福州市中级法院,福建省高级法院都已经成为警匪勾结政法委的奴才、走狗、帮凶、打手!制造中国又一起严重典型恶劣官僚司法腐败、腐烂、腐朽权力案!

最高法院又如何?
全社会拭目以待?

最高法院、还我法律!还我法理!还我正义!还我尊严!还我权力!

中国民主志士:纪斯尊
手机:18959162975
2012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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