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铭:陕安康官员被包庇 杀婴事件轻松过关

【大纪元2012年06月28日讯】陕西安康当局26号晚的通报对孕妇遭强制引产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决定,称7人获处分。计生局局长和镇长被撤职,副县长、镇干部和县医院院长记大过;镇人大主席和镇党委副书记党内警告。即2人撤职3人记大过2人警告。无人承担刑事责任。

警告、记过、记大过,这是我们常听到的对官员的处份,按行政处分规定,警告受处分的期限为6个月,记大过为18个月。违纪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行政处罚看起来似乎不痛不痒,撤职也不算什么,换个地方再当官就是,警告更是形同虚设。这行政处罚看起来到像是一个保护伞。老百姓若犯了事可没这待遇,该拘留就拘留,该判刑就判刑,想受个行政处罚还没你的份。官员就不一样了,违法都不叫违法叫“违规”,事大了,最多双规。就算坐了牢还有可能给开工资。

这些人勒索不成,就强行脱下一个女人的裤子,侵入人家的子宫,把一个鲜活的生命弄死掉。如此恶行,却只是行政处分。家人上厕所、丢垃圾也会有一群人跟踪。这么多人关注,他们还在耍流氓。更离谱的事,邓家接受了德国的采访,就被当成卖国贼。这也是中共一惯的做法,将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煽动群众仇恨情绪。只是这些旧手段早已被人民识破,只会让人反感。

这些人没有得到刑事处分的一个原因是,基层人员所做的一切都是上级的指使或暗示。当基层人员出了事,他们会尽力维护,免职算什么,反正想什么时候起用还是他们说了算,若真的进入刑事程序,那基层官员也不是好惹的。不是有个湖南湘潭法庭庭长因吸毒被捕供出法院院长贪污的事件么?真的定为大月子引产有罪,那之前发生的事件怎么办?是不是要追究相关责任人?中共犯下的罪恶它已无力承担,因此它还会继续屠杀,这是它的杀人本质。

中共的本质是扼杀人性的,尽管它不断的害人却从不肯承认自已有罪。这些违法的官员们得到了中共的庇护,他们也知道,如果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他们腐败的机会,他们所做的恶事还会遭到清算。因此这些人都会向中共靠拢,中共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当然,若有一天中共为了缓解自身危机,也不会吝惜抛出几颗恶人的脑袋。但一切也都是为了中共自已。认清这一点,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贪官,为什么黑社会常常有官方背景,为什么中共怕人民有良知和正信,因为中共是邪恶的,它们怕正的,所以中共才要去打击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

中共的追随者们,虽然暂时有着种种特权,但这条路的终点却是指向了地狱。中共使他的追随者失去了人性,将灵魂出卖给了这个邪恶的兽。所有还有些良知的人,快快远离中共,去声明退出党团队,从此以后尽可能的别干坏事。德国卫兵英格•亨里奇按上级命令开枪射杀了翻越柏林墙的克利斯,被判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尽管辨方律师称他只是在执行上级命令,但法庭的理由是他作为一个警察,虽然他不能不执行上级的命令,他仍有如何执行的空间。不能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是啊,枪口抬高一点点,人品就好的不只是一点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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