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宣布暂停遣返某些年轻非法移民

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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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2日讯】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Janet Napolitano于2012年6月15日发布了一份备忘录,宣布将对某些从儿童时就进入美国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法移民行使起诉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暂停遣返这些年轻的非法移民,也称暂缓行动(deferred action)。当天移民局下属的移民海关执法局(ICE)也发布了备忘录,指示移民海关执法局官员根据国土安全部部长的指示立即开始停止遣返符合条件的年轻非法移民。上述备忘录一发布就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尤其是此政策关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工卡,更是受到很多目前在美国没有身份人员的极大关注。各种介绍移民局这一新政策的文章接踵而出,有些文章将此称为大赦。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局发布的各种文件一再强调国土安全部部长的备忘录没有创造任何实质权利或通往公民的道路。美国移民局还专门就此发布了有关问答,进一步澄清什么人符合移民局暂缓行动的要求,这一政策如何实施,申请工卡的条件是什么,等等。下面我以问答的形式向大家介绍移民局这一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问:什么人符合移民局新政策下暂缓行动的要求?
  答: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2012年6月15日发布的备忘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符合移民局新政策下暂缓行动的要求:
   非法进入美国时年龄不到16岁;
   在此备忘录发布时在美国已至少连续生活了五年并且在此备忘录发布时人在美国;
   目前正在上学,已经从高中毕业,已经通过全美承认的替代高中毕业生文凭的“普通教育发展证书”(gener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certificate),或者从海岸警卫队或美国军队荣誉退役;
   没有重大犯罪记录(not convicted of a felony offense)、重大行为不端(a significant misdemeanor)、屡犯轻罪或不对国家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目前年龄在30岁以下。

  问:什么是暂缓行动(deferred action)?
  答:暂缓行动是指根据起诉裁量权决定延缓某人的遣返出境的行为。暂缓行动不给任何个人合法身份。虽然享受有暂缓行动的个人在暂缓行动期间不再继续积累在美国的非法居留时间,暂缓行动并不解决这些非法移民在暂缓行动之前或之后积累的非法居留。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接受暂缓行动的个人如果证明经济需求则可以在暂缓行动期间获得工卡。移民局在任何时间可以终止暂缓行动或延续暂缓行动。

  问:移民局的新政策如何实施?
  答:那些目前不在遣返程序中的人员需要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和支持文件,要求移民局审核他们的案情,符合条件的人可以请求暂缓行动。请注意,现在不要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因为移民局还没有发布有关申请的具体规定。移民局将在未来几周里宣布此申请的有关规定。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通过电话或上网进行查询,电话号码为1-800-375-5283,网址为http://www.uscis.gov。
  对于那些目前已经在移民审核行政办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遣返程序中的人员,移民海关执法局将在未来几周里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如何申请的程序。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通过电话或上网进行查询,电话号码为1-888-351-4024,网址为http://www.ice.gov/about/offices/enforcementremoval-
  operations/publicadvocate/。
  对于那些目前已经在遣返程序中并且已经被移民海关执法局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移民海关执法局将立即开始颁发两年有效的暂缓行动,到期后可继续延期。

  问:享受暂缓行动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工卡?
  答:是,根据现有规定,享受暂缓行动的人员可以证明起经济需求并向移民局申请工卡。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登陆移民局网站了解进一步信息,网址为http://www.uscis.gov/i-765。

  问:如果即将被遣返出境的人员相信自己符合暂缓行动的条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以确保自己的案件在被遣返前得到审核?
  答:这些人应当立即通过电话联系移民局执法支持中心(Law Enforcement Support Center)24小时热线(1-855-448-6903)或移民海关执法局(1-888-351-4024,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5点),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为EROPublicAdvocate@ice.dhs.gov。

  以上是关于移民局暂缓行动政策的部分介绍,我在今后会向大家继续介绍移民局暂缓行动政策的其他内容和新的进展。请注意,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特别提醒大家,虽然移民局暂缓行动政策也面向目前不在遣返程序中的人员,移民局还没有公布出台此类人员如何申请的具体程序,所以目前不在遣返程序中的人员不要在此时向移民局递交暂缓行动申请而继续等待移民局公布如何申请的具体程序再决定如何行动。那些已在遣返程序中的人员应当立即联系自己的律师以采取相应的措施。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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