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7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环保局27日根据民众陈情,查获大潭电厂因厂内设备损坏,水沟残留油污随雨水下水道流出厂外,污染水体,环保局除依违反水污染防制法第30条第1项第2款规定开单告发,并限期三天内于7月31日前完成改善。
环保局27日上午8点26分接获通报,稽查人员9点15分赶赴现场,随即依现场水沟飘浮之油污向上追查污染源,确认油花系由大潭电厂迳流废水排放口所排出,进入大潭电厂进行了解,确认厂方已自行设置4道拦油索截取油污。
厂方表示,油污外泄系因101年6月15日柴油管线破裂未清理完全所致。由于该厂未妥善处理厂区内污染防治设施,致油污随雨水渲泄,污染小饭沥溪水体。由于该项行为违反水污染防制法第30条第1项第2款规定:于水污染管制区内有水污染之行为,依法可罚处最高30万元罚锾。
环保局除开单告发,并限期三天内于7月31日下午5点前,完成改善。油污流入鱼池造成鱼虾死亡之损害赔偿部分,环保局将在调解单位进行公纠调解有需要时,提供稽查纪录供调解单位做参考。
(责任编辑:王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