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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珍宝 高美湿地分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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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高美湿地在2004年已划定为野生动物保护区,但游客在湿地燃烧钢琴、拍婚纱、捉螃蟹、骑沙滩车,甚至践踏保育类植物云林莞草等破坏生态的行径频传,保育团体几年来,大力呼吁市府要对游客行为有所限制,台中市府农业局6月22日正式公告保护区采分区管制,1个月宣导期后将开罚。

中市农业局为维护湿地生态及保育类植物“云林莞草”,将对高美湿地进行分区管制。(摄影:许嘉麟 /大纪元)

为避免游客任意进入“高美野生动物保护区”,破坏区内动植物生态,台中市府农业局6月22日已公告保护区采分区管制,分核心区、缓冲区以及永续利用区3区,民众活动范围限制在永续利用区,前两区禁止民众活动。

农业局副局长张隆仁表示,1个月的宣导期间,由在地巡守队进行宣导与劝导工作,游客切勿进入核心区及缓冲区,只可在公告时间内,从解说半岛前方的无草泽地区通道走到永续利用区,进行踏浪、赏景、生态旅游等体验活动;市府也在分别在清水大排出海口处栏杆等处,架设警示板,让前往赏景的民众了解分区范围及相关管制事项。

违者依〈野生动物保护法〉开罚

但暑假开始,公告后的连续2周假日里,数千游客涌入,捉螃蟹、践踏保育类植物事件依旧频传,现场保育协会人员只能忙着劝导。

副局长张隆仁表示,宣导期结束后,7月22日起将开罚,依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1条规定,违者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罚金2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他呼吁,如果在划定的野生动物区内违反规定,还将加重1/3刑责,民众切勿以身试法,破坏美丽的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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