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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丙等淘汰 再修考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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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8日电)攸关30万公务员的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法将重启炉灶,有鉴于上次推动考绩法引起公务员强烈反弹,铨叙部10日起先在全国举办20场座谈会倾听意见,9月再提新版考绩法给考试院会。

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上届立法院初审时将丙等比例,由考试院版本的3%,修订为1%至3%,并明订10年内3次考列丙等者,应办理资遣或退休;不过,仍有不少公务员反弹,考绩法修正草案最后没能三读通过,立法院届期不连续,考绩法修法工作得全部重来。

考绩法修法重启炉灶,有鉴于上次推动过程公务员强烈反弹,铨叙部这次除了考绩法母法,也一并提出各项配套子法,包括各机关实施团体绩效评比办法、公务员工作意愿工作潜能激励办法等子法草案,并在全国举办说明会。

铨叙部将从7月10日到8月27日在中央、地方举办20场宣导说明会,向公务员说明考绩法修正草案及配套子法,预估将有4000名公务员参与;铨叙部已印制说帖。

说帖中强调,现行考绩法奖惩功能不彰,造成部分公务人员消极、保守、不作为,“少数公务人员给人民的负面印象,却由全体公务人员承担被污名化的原罪,很不合理”。

根据铨叙部的说帖,未来考绩法修正,以工作绩效为考核重点,平时考核项目为工作绩效占70%,工作态度占30%;优等以5%为上限,甲等以上以65%为上限,丙等不得低于3%。

对于先前公务员团体质疑强制丙等比例不公平,说帖中阐明,丙等比例不是固定不变,可透过团体绩效评比而弹性调整,明定丙等比例是要减少过去行政机关乡愿文化。

先前也有公务员担心淘汰机制沦为整肃异己工具,铨叙部说帖强调,会对单位主管课责,明定考绩丙等丁等条例,给被打丙等、丁等的公务员陈述申辩权益,并强化考绩委员会功能。

铨叙部长张哲琛接受中央社访问时指出,说明会沟通后,如果公务员对于某些条文仍有强烈意见,铨叙部可能参酌修改,新版考绩法预计8月底、9月初就可以送进考试院审查,考试院会通过后,再送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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