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一个移民在异乡的悲惨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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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8日讯】我叫程兴财,原籍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县镇,2010年8月因南水北调移民搬迁到湖北省枣阳市琚湾镇长堰村十组。我搬迁到异乡后经历了四大悲惨遭遇:

①是枣阳市进行移民对接中,把我全家户口漏掉,造成入不上合作医疗,耽误了我二哥程兴富食道癌病情最佳检查和治疗时间,造成他2011年7月份去世,年仅45岁。
②是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事故造成我妻子瘫痪,并且医院更改病历和手术时间,隐瞒手术过失,蒙骗襄阳医学会,使襄阳医学会做出了偏袒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错误的医疗事故鉴定。
③是我找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解决医疗纠纷时,被医院雇请的当地地痞打断了我外甥尹春斌的鼻梁骨。
④是我到武汉反映我的遭遇却被枣阳市派人强制拘留了10天。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妻子名叫张丽,由于子宫糜烂,2011年3月30日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入院后进行了各项辅检,于2011年4月4日进行子宫切除手术。4日上午7:40进入手术室,手术期间医生割破了病人的主血管,当时手术在场人员没有人能把主血管接住,他们打电话叫孙主任来,孙主任从家里醉醺醺的赶到医院手术室,一个正常的不超过3个小时的子宫切除手术因此被延长到了6个多小时,一直到下午13:50才出手术室。出手术室后病人疼痛难忍,身体非常虚弱,其后3天大小便失禁,左腿麻木。我问医生原因,医生说大小便失禁是由于插尿管引起的,我便没有再追问。病人左腿麻木,基本没有知觉,右腿迟钝,我问张医生是怎么回事,张医生说刚做完手术,病人身体虚弱,恢复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2011年4月11日病人手术拆线后,我和队长媳妇两人搀扶着病人出了医院,回家打针休养。大约一个月时间后我妻子张丽伤口愈合,吃饭也很好,但是我发现她站不起来,我觉得不对,于2011年5月13日又把我妻子送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医院检查并住了4天院,我问主治医生张医生,我妻子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一直站不起来,医生说除了白血球低之外,一切正常,并说没事,回家休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我们就于2011年5月17日办了出院手续。我们回家又休养了20多天,我妻子张丽依然不能站立。此时我觉得很不对劲,于2011年6月12日又把我妻子张丽拉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问医院,我妻子张丽为什么仍然不能站立,双方发生了争吵,争吵中医院妇科主任让我们出去,并说我妻子瘫痪与医院手术没有任何关系。无奈之下,我们到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经过各项检查,专家说其他方面都没有问题,造成病人下身瘫痪很可能是手术时打麻药打到腰脊神经上了,当时我很不相信,因为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说与他们的手术没有关系。2011年9月26日我又把我妻子张丽拉到襄阳市中心医院,经过专家会诊确认证实我妻子是腰脊神经受损造成下肢瘫痪,这时我才知道因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手术出了问题,造成我妻子张丽瘫痪。住院到2011年10月28日出院。2012年元月我把与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争端提请襄阳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更改病历和手术时间,隐瞒手术过失,蒙骗襄阳医学会,造成襄阳医学会做出了错误鉴定说我妻子张丽下肢瘫痪与手术没有关系,并说是腰间盘突出,骶管蛛网膜囊肿造成下肢瘫痪。2012年2月我们到十堰市太和医院住院,经过各项检查诊断证明我妻子张丽下肢瘫痪是因为腰脊神经根受损造成下肢瘫痪,并且李博士跟我说腰间盘突出不可能造成下肢瘫痪,并说没有腰间盘突出造成下肢瘫痪案例,说我妻子张丽的下肢瘫痪是跟前期手术有直接关系。

我的亲人以及搬迁下去的移民听说了我的遭遇后都非常气愤,认为襄阳市医学会偏袒枣阳市人民医院,不关心我们移民的切身利益,都很寒心。

2012年3月我的外甥尹春斌和我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解决医疗问题时被医院雇请的当地地痞打断了的鼻梁骨。无奈之下,我与2012年5月29号到省政府找政府领导为我查清事实真相,还我公道,没想到的是那天在省政府门口被枣阳市派人强行往车上抓,要将我们用车拉回枣阳,当时我妻子张丽连续3个多月不能吃喝进任何食物,生命垂危,肚子也疼痛难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请求他们把我妻子张丽送到医院打止疼针,打完止疼针后我们再跟随枣阳市相关人员回去,他们不同意,我为了我妻子免遭疼痛,我扒在车门不上车,这时他们有上十个人掀的掀、拉的拉并掐着我脖子,我一气之下告诉他们我妻子疼痛难忍不打针这样拉回去的话会有生命危险,可是他们仍然要强行拉我们上车,无奈之下,我说如果你们不把我妻子打针的话我就碰死在他们车上,这时枣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说你想死就死吧,这时我就一头撞到车门框上,当时我感觉头晕,头上的血直流,这时我妻子张丽说请他们领导把我拉到医院止血包扎,可他们不听,仍然把车开回枣阳市公安局,一路上血流不止,流的我头晕眼花,他们直接把我送到了看守所,看守所人员看到我一头鲜血,跟押送人员说此人生命垂危,看守所不能收,并让押送人员先把我拉到医院抢救止血,这时公安人员给枣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打电话说此人生命垂危,看守所不能收押,可是局长回话说死不了,先拘留再说,我被拘留了10天。这样的公安置人生命不顾,岂不是执法犯法?在当地这样的法制环境下我们移民还敢在那里生存吗?更可恨的是琚湾镇派出所副所长刘得记骂我,并说只要你再上访我非整死你不可。我给省领导去信希望领导查清事实,还我公道。不然我们移民都不敢在当地居住,都要返回丹江口。

联系电话:13687200915
邮箱:2232910869@qq.com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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