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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假上班 北市:宜加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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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齐、黄丽芸台北1日电)台北市劳工局今天表示,若台风宣布停班后,劳工仍有出勤者,雇主除给付当天工资外,建议宜再加给工资作为补偿。

劳工局表示,因台风而宣布停班,相关劳工给薪差勤等问题,雇主应依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发布的“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办理。

劳工局劳动基准科长梁苍淇指出,只要劳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正常上下班所经地区,经此区首长宣布停止上班,即可适用上述要点。

他说,雇主不应强迫劳工出勤,事后也不得作出不利员工的处分。此外,宣布停班后仍有出勤的劳工,雇主除给付当日工资外,宜再加给工资作为补偿,加给金额得由劳资会议讨论确认或由劳资双方协商约定。

另外,劳工局劳动检查处副处长黄文钟提醒,餐饮外送人员较一般员工职业灾害风险更高,特别是强风豪雨时执行外送勤务,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大增,雇主应重视及加强外送人员的安全防护。

若政府宣布停班,就应避免让外送人员在强风豪雨或天然灾害发生时执行外送勤务。若有必要出勤,应提供更安全的交通工具,并加强外送车辆的可见度;新雇或在职的外送人员,应使其接受适当且必要的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若雇主在强风豪雨中仍使劳工冒险外出工作致发生重大灾害,将依法究责,同时呼吁民众尽量不要在台风期间利用外送服务,以免将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基层劳工的危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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