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振皓律师专栏】新法令须知:在美国的外籍青年延续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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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8日讯】大家都知道美国总统签署了一项新行政命令,给在美国的外籍青年延续身份。根据规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来到美国时未满十六岁;

2. 2012年6月15日在美国,在此之前必须连续在美国居住至少5年;

3. 目前在学校就读,高中已毕业,已获得普通教育证书,或是海岸警卫队或美国武装部队光荣退伍老兵;

4. 没有被裁定犯重罪,显着轻罪罪行,多个轻罪犯罪,或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5. 不超过三十岁。

移民局预期所有的表格,说明,以及其他有关童年来美者办理相关身份延续的资料将在2012年8月15日准备就绪。此后移民局将随即开始受理童年来美者的身份延续申请。

延续身份适用于所有符合这五个条件的人,即使他们的案例目前已经在移民法庭的审理中,或以前被驱逐出境,或从未与移民局接触过。这意味着,即使你跟随你父母办理庇护或其他类别的申请未成功,已被下令驱逐,你仍有资格获得这种身份。

新法令给那些有资格的人带来两年的合法工作机会,并会根据该行政命令本身是否更新还有可能延长工作期。提交申请可以确保年轻人在不涉及犯罪的情况下不会被移民和海关执法部门拘捕,同时还可以合法的找工作,和继续受教育。

延续身份不是大赦,不会被允许获得永久居留(绿卡),或成为美国的合法居民,也不允许改变为其他签证身份。

移民局已表示,申请程序于2012年8月15日公布。

延续身份的申请要求认真分析居留期间的历史,每一项可能的证据,以符合每一项要求。一个合格的移民律师可以确保申请的效率,确保准备的正确性,确保批准的最高机会,并避免在申请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此文由金振皓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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