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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奉献 洪仁德获台永久居留权

2012-08-03 15:01 中港台时间|08-03 15: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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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3日电)曾获医疗奉献奖、在台行医长达25年的美国籍医生洪仁德先前申请永久居留证,经国民党籍立委陈学圣协助,今年7月获移民署以特殊贡献为由,给予永久居留权。

2001年获得第11届医疗奉献奖的洪仁德,1987年放弃在美国1个月新台币50万元的高薪,到台湾屏东医院恒春分院行医与传教。为了更贴近台湾人,还学习闽南语,成为恒春街上无人不知的“阿督仔”医师。

洪仁德受访说,他在恒春行医20多年,近几年搬到台北市,在万华医院服务,由于年纪渐长,想减少门诊工作量,花更多时间传教行善,却因薪资无法达外籍人士受聘下限而无法申请居留证,而求助于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陈学圣。

陈学圣说,外籍人士申请在台居留权,薪资不得低于新台币4万7971元的规定,但洪仁德曾获得医疗奉献奖,适用入出国及移民法第25条规定,外籍人士“对我国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永久居留权。

移民署长谢立功说,移民署今年7月通过洪仁德的申请案,给予永久居留权,成为继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办事处前处长司徒文后,第22位适用特殊贡献而申请到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

讲得一口流利台语的洪仁德受访说,他喜欢和台湾人聊天,他在万华医院看门诊时,外省老伯伯第一眼看到他,就告诉护士不会说英语;但他只会说台语,于是看诊时还得靠护士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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