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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倒阁案 须过半立委赞成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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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14日电)立法院院会明天上午9时记名投票表决,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对行政院长江宜桦提出的不信任案,须过半立委赞成才通过。

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等43名立法委员对江宜桦内阁提出不信任案(倒阁案),这是立法院第3次、本届第2次处理倒阁案。

立法院全院委员会上午11时30分审查倒阁案,审查后提报院会表决。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倒阁案须经全体立委1/2以上赞成才通过。

立法院现有112席立委,通过倒阁案须至少有57席立委赞成。民进党籍立委共40席,亲民党、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已表示相挺倒阁案,预估至少可拿到45票赞成票,但距通过倒阁案门槛还差12票。

民进党明天上午在立法院表决时,同步发动“人民倒阁、总统下台”行动,号召民众到国会督阵,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也将率党公职参与。

不过,国民党团会议日前已决议封杀倒阁案,明天上午也将再开党团会议因应,如果国民党籍立委表决时不出席、投错票,将祭出党纪处分。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得经全体立委1/3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如经全体立委1/2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应于10天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后,应于60天内举行立委选举。

如果这次倒阁案未过,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1年内不得再对江宜桦提倒阁案。

民国86年国民大会修宪,赋予立法院对行政院长提倒阁权。88年立法院首次处理倒阁案,民进党及新党籍立委分别对时任行政院长萧万长提倒阁案,但两案表决都不通过:民进党、台联去年9月也对时任行政院长陈冲提倒阁案,同样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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