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新立法:重罪犯难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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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谢如慧澳洲阿德雷德编译报导)南澳省议会本周通过了一项新立法,涉及敲诈、贪污和贩毒等严重有组织罪行的罪犯将不再有缓刑的机会,除非法官能找到例外情况来支持缓刑的合理性。

据广告报(The Advertiser)报导,这项由南澳政府推动并得到家庭第一党(Family First)支持的新法案,尽管遭到了省内法律界的强烈反对,最终仍在省议会得以通过。新法提高了法官对绝大多数涉入有组织犯罪活动的罪犯考虑缓刑的门槛。除非法官能提出“例外情况”而不是有说服性的案例,来证明缓刑的合理性,否则这些罪犯将被直接判处监禁。

新法适用范围除了敲诈、贪污、制毒贩毒等犯罪活动之外,还包括对警官的严重伤害罪以及试图谋杀罪。此外,犯下强奸、抢劫、侵入民宅、绑架、射击警察等罪行以及5年内二次犯案的罪犯获得缓刑的机会也将大大减少。

家庭第一党议员胡德(Dennis Hood)称,公众对轻判重案犯的现象已深感厌恶。他认为:“除非有特殊情况,犯下这些罪行的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被直接送入监狱。”他还说:“尽管我们的目标始终都是给他们改邪归正的机会,但是必须得把公众的安全放在绝对的首位。这些都是非常严重、残暴的罪行,不能将民众置于其风险之下。”

法律社团主席怀特(John White)担心,这些措施相当于取消了让人们主动认罪以接受非监禁判决的动力,因此将加重法庭的审案负担。他还警告这样做也限制了法庭的独立性,再加上前期一系列的类似立法改革,可能会遭到来自最高法院的挑战。他说,这类频繁发生的议会试图干涉司法领域和法庭独立性的行为令人感到遗憾。“这里有一个累计效应,导致司法体系被轻度扭曲。”

联邦最高法院在2010年否决了南澳在全国率先提出的反飞车党法案,认定其违背了宪法,并要求对法律进行修改,将权力还给法庭。现在该法必须通过众议院才能生效。

南澳司法厅长劳(John Rau)表示,这些立法都将得到政府的支持。他说:“这些立法将意味着暴力惯犯获得缓刑的机会减少,而被送入监狱的可能性增大。”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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