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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丽宝赔偿问题 台日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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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14日电)日本佳丽宝发生“杜鹃醇”致皮肤病变争议,迅速因应赔偿,台湾多名受害者陈情指代理商态度消极,补偿作为远不及日方。

在新北市议员李婉钰陪同下,4名使用佳丽宝含“杜鹃醇(Rhododendrol)”成分化妆品,皮肤出现白斑病变受害人洽诉未获佳丽宝台湾代理商“东方美”公司的善意对待,因应及赔偿远不及日本原厂作为。

新北市消保官周继雄表示,目前一共受理包括南部等6名受害人申诉,已与东方美开过3次协调会未获共识,19日将再次召开协调会。

律师李文中表示,消费者不可能到国外求偿,依法,代理商应负责赔偿,但是业者仅同意退换货,不接受消费者退款要求,明显不尊重消费者权益。

曾任客服人员的刘小姐表示,她不知道是化妆品造成伤害,从5月忍耐到8月中旬,最后为配合治疗还被迫辞去工作;自称是佳丽宝10多年的忠实顾客郭姓妇人表示,她在不知情且信任佳丽宝下,一边治疗还擦问题产品,最后,红肿到需戴口罩才能开店作生意。

李婉钰应媒体要求电话连系东方美公司法律顾问陈姓律师,要求比照日本原厂补偿方案,协助就医、回收并退款、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及工作损失。

陈律师电话中表示,因赔偿金额认知不同,前3次协调都未获共识。近来一一连系申诉人,19日也将再次开会协调,赔偿金额可能依公司授权提高,一定会采平和理性态度与申诉人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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