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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化剂案判赔120万 消基会拟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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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消费者文教基金会15日表示,消基会帮助受到塑化剂风暴影响的民众进行团体诉讼,消基会求偿25亿元,但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一审结果,只愿意依消费者当初提供之购买证明所载金额予以赔偿,最后判决总额仅约120万元,消基会表示针对此结果会再上诉。

消基会表示,2011年5月爆发塑化剂风暴,不肖业者“昱伸”和“宾汉”违法添加塑化剂,贩售给下游食品业者,造成消费者恐慌,但是法院对于其他任何惩罚性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慰抚金等都被驳回,对这样的结果无法接受,会再提上诉。

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指出,塑化剂受害下游两家业者“大汉酵素”和“统一”,向“昱伸”、“宾汉”求偿,法院判定统一获赔7千多万,大汉酵素获赔3千多万,消基会义务律师尽心尽力对抗恶劣厂商,政府部门却一方面花人民血汗钱协助消基会打塑化剂团体诉讼,另一方面却在政府网站上扯后腿,公告塑化剂可排出体外,对人体无害云云,致使业者借此规避其应负责任。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消基会接下“塑化剂”团体诉讼,希望能替消费者争取合理的赔偿,正式于2012年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日”,替561位消费者,向37家业者提起告诉,但现在法院只判赔120万,消基会实在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决定再提上诉。

消基会表示,消费者买到不良产品,退回物品拿回支付的费用是天经地义,其他精神赔偿居然一毛都没有,反观统一等厂商,却可以拿到几乎全额的赔偿,这对消费者来说极不公平。消基会强调,食品业者不能以一句不知道、不知情就可以交代,消费者更不会接受这样的说法。◇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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