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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基地台涉违建 中市将逐一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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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议会4日进行业务质询,多位议员质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核准电信业者设基地台,其中不少是违建,更影响附近民居健康,要求市府逐一清查。都市发展局长沐桂新则拿出一张水塔照片表示,这是电信业者基地台伪装成的水塔,从外观难以认定,增加查缉人员辨识的难度。

市议员张耀中、蔡雅玲与谢志忠针对NCC核准设立电信基地台时,未知会地方政府,致使部分基地台,违反都市计土地分区使用,有的未申请杂项执照,明显违法成为违建。

议员张耀中表示,内政部86年的行政命令明示,建筑物屋顶上设置无线电接收天线架及相关附属设备,如高度超过9公尺或面积超过建筑面积1/8者,应依法申请杂项执照。他说,依据中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定,“住一”土地内也不可设立基地台,然而许多基地台违反上述规定,但NCC照样核准,完全不尊重市府,市府也不管。

议员蔡雅玲也指出,依据〈电信法〉第33条规定,虽然允许电信业者在私有建筑设立无线电台,但以不妨碍原有建筑物为限,这都是市府执法的着力点。她同时建议,市府应该自订中市无线基地台自治条例,维护市民的健康。

由于现行法规已十分完整,仅在执行面要加强,副市长黄国荣回应表示,暂时无须自行制订自治条例,并承诺一周内发文NCC索取辖内基地台名单,逐一清查是否违法。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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