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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业者偷排强酸废水 环保局要求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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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县政府环境保护局查获桃园市铪晟企业,私接管线,蓄意绕流偷排未经处理的强酸性废水,污染南崁溪,恶意挑战公权力,环保局除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至少重罚23万元,厂商也在环保局要求下,决定自行停工进行改善,改善期间若仍有污染行为即勒令停工处分。

环保局同时依法追究该公司废水处理专责人员之业务责任,报请行政院环保署从重处分或废止证照。

环保局指出,铪晟企业设厂桃园市盐库西街,从事印刷电路版制造业,领有桃园县政府核发的废水排放许可证,却未依许可核管线排放废水,而自行私接三通塑胶管,直接将完全未经处理的原水,直接排放至厂外雨水沟,严重污染南崁溪。

环保局稽查科长林立昌说,偷排强酸性废水,严重污染南崁溪。稽查人员除当场责令立即封管、停止排放,除依法重罚23万元,并要求立即自行停工进行改善,若改善期间仍有偷排行为,则祭出勒令停工之处分。

环保局表示,对于以未经许可登记之管线排放废(污)水,或绕过现有处理设备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或处理设备部分或全部未开机、加药量不足、加水稀释排放等违规情节重大的工厂,得命其停工,必要时,并得废止其许可证(文件)或勒令歇业。此外,因偷排废水而涉及不法利得者,并得依行政罚法规定予以追缴,不受法定罚锾最高额之限制。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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