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12月18日讯】本文希望与读者分享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各项标准、所需条件、近期NIW申请审核趋势,同时附加成功案例为您逐项剖析,指点迷津。
1、职业移民第二优先基本标准
NIW申请从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申请者必须首先满足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的标准,即申请者必须具备高等学历(advanced degree)(学士以上学位)或杰出才能(exeptional ability)。
2、国家利益豁免标准
“何为国家利益豁免(NIW)?”“何谓自行申请(self-petition)?” 一般来说,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要求申请者有工作邀约,通过工作证(labor certification)来最终获得绿卡。NIW类别申请的特别之处在于免除了工作证申请这一程序,证明申请者在美国的永久居留符合“国家利益”。 一旦申请者符合纽约州交通运输部门(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在1998年颁布的NIW(国家利益豁免)类别标准要求 ,那么该申请者不需要工作邀约,也无需申请工作证,申请者可以“自行申请”。也就是说,申请者既是申请一方也是受益一方,无需雇主帮助。
“NYSDOT是指什么?对我的申请有何影响?” 在移民类专业术语中,NYSDOT专指1998年前决定EB-2 NIW申请的先例。NIW申请标准要求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方面:
1)申请者工作领域具备重大内在价值(Substantial Intrinsic Merit);
2)申请者工作具有国家级规模优势(National in Scope);
3)与其他美国公民相比,申请者为服务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做出更大贡献;
3.如何满足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标准?
A.重大内在价值(Substantial Intrinsic Merit)
三项标准当中的第一项最容易满足。要证明工作领域具备重大内在价值,就要证明申 请者在该领域研究工作关系到国家的重要目标,这一领域的研究工作对美国有利。这里所说的“国家目标”包括提高健康、加强安全或经济水平,改善环境、教育或艺术方面的现状。值得指出的是,重大内在价值不仅仅局限于科学研究,同时还囊括艺术 、社会科学以及商业等几乎所有领域。
证据:
为证明工作领域的重大内在价值,申请者必须提供证据用简洁语言证实为何其工作如此重要,及其对美国有哪些应用价值与实际利益。除了申请者自身的其他任何出版物 或报告可以作为证物详细说明申请者工作领域的重要性及其与美国利益间关系之外,具体解释申请者研究重要影响与意义的专家推荐信也是极具说服力的证据。
案例:以下是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2013年部分案例批准通知
药物化学领域研究抗病毒与抗癌药物的博士后研究员为美国数以百万人的健康做出贡献;
土木工程师专门研究如何提高沥青耐久性,以推动美国基础设施、安全与交通的发展;
石油工程领域顾问研究提高了能源生产,为美国环境保护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歌剧演唱家为社会带来艺术,加深了人们对声乐健康知识的理解;
漫画家对美国艺术与设计的发展做出贡献;
胃肠病学领域医生对消化系统疾病诊断与治疗的进步做出贡献,从而改善了美国医疗保健状况;
企业家促进经济增长,为美国人民创造就业机会;
经济学领域研究助理通过研究风险管理带动美国经济增长。
B.国家级规模(National in Scope)
这一标准要求申请者研究工作必须是国家级规模,而非只局限于某特定地理区域。相比之下,证明研究工作与国家特定目标有关联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以医生为例,虽然他们的研究工作范围主要是服务某家医院,但是,医生完全可以凭借自身的研究出版著作证明其对国家的特别贡献,或者通过新技术新程序的开发研制证实其工作对更广 大地理范围区域具有深远影响。
实际上,国家级规模通常很容易证明,特定领域的科学进步总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与诸如医疗保健或安全等类国家目标相联。所以说这条 标准对大多数科学领域来说都不是难事。我们就曾经成功帮助过诸如音乐家、艺术家 、经济学家及网络开发员等一些从事特殊领域工作的申请者证明其工作的国家级规模。
证据:要想证明研究工作符合国家级规模,或者说与国家目标紧密相连,申请者还可以提供以下证据来加强说服力。
a. 政府资助:任何可以体现申请者研究工作得到美国政府资助的实例都可以作为有力证据,来证明申请者的研究工作对美国整体国家利益有利。
b. 引用次数:引用次数不仅仅可以体现申请者在其自身领域的影响力,同时还可以作为 证据说明申请者研究在国内外研究学者的广泛应用,由此证明对美国整体国家利益有利。
c. 推荐信:推荐信可以通过举例说明该研究工作的应用情况及对不同地区所造成的影响 ,来为申请者研究工作的国家利益提供客观的证据。
以下是2013年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申请通过的若干案例,以供参考:
肿瘤学领域的医学研究人员癌症治疗发展方面的研究对国家医疗保健具有重要影响;
医生的研究工作推动了当今诊断治疗方法的进步,其方法已在全国范围内获得广泛应用;
电化学领域博士后研究员的研究促进了电池性能的提高,现已在全国推广使用;
音乐家的全国演出与CD销售传播丰富了美国整体艺术文化;
地质学家研究矿物-水反应,保护了美国的水安全;
网页开发人员极为擅长网页设计与开发,对美国互联网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C.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
NIW标准的第三条会比较苛刻,是三条标准中最难满足的一项,但它却又偏偏对NIW申请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它的难度就在于申请者必须要证明自己从事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远远胜过保护申请劳工认证的美国公民的意义。
通过此项申请免除工作的申请者,必须运用有力证据说明其办理工作许可会直接或间接对美国利益带来不利影响。申请者必须证明,本属于外国人的工作职位转而提供给美国雇员,实际上是剥夺了雇主的权利,完全违背国家利益。
劳工认证程序的存在是为了保护那些与外国人相比具有相同基本能力资格的美国 人,使其能够在国家利益领域内寻求就业与工作。因此,寻求国家利益豁免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其研究工作对国家利益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劳工认证过程固有的国家利益。
外国申请者必须想办法证明其研究工作的终止会对美国国家利益带来不利影响。这种 情况下,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点:该外国申请者有没有在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关键 到没有他/她整个项目都会陷入瘫痪?一旦这位外国申请者研究受阻,是不是相关研 究领域的发展也面临阻碍?假如申请者不能留在美国继续工作,会不会有碍于国家目标的实现?
AAO行政上诉办公室解释说,该外国人必须清晰呈现他/她对该研究领域的重要性,同时还要证明“ some degree of influence on the field as a whole”其在该领域某种程度上的贡献。因此,外国申请者必须通过研究工作本身得到的认可度或是研究工作的实际应用来证明自己的影响力。
证据:论证这项标准时,不仅需要合理安排论证结构,做到有条有理、层次分明地阐述外国申请者满足标准的论点,同时还要善于利用证据实例,巧妙地通过选择恰当论据来证实论点的可信。仅仅说明外国申请者在其领域的影响力远超同龄人远远不够,要做到充分证实就要提供充足书面证据证实为何该外国申请人研究工作能力经验远高于他人。
一般来说,首先我们对 “国家利益”这一标准下的各项具体标准有针对性地提出强有力论据;然后为每一个论据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撑,这时运用衡量EB-1A(杰出人才)的申请标准衡量安排NIW国家利益豁免证据会收获出人意料的良好效果。正由于EB-1A(杰出人才)类别申请门槛更高、审评标准更严苛,因此往往可以当做准绳,用来考量哪些证据能够凸显申请者在其领域的成就,哪些证据能够体现出申请者在其领域的影响力,从而为NIW申请建立有理有力的证据基础。
以下是我们准备NIW申请时常用的一些证据,同时我们还为您分析 了如何利用各种证据来满足NIW(国家利益豁免)的要求。
A:出版物(期刊论文,图书章节,专着图书)与引用次数:
请愿书中需要包含申请人一份完整的发表著作记录以表明申请者以往的学术成就。但是,仅仅是列举发表著作还不足以体现申请者的影响力,因此,我们还需要附加引用数记录,来一方面证实该申请者在其领域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呈现出其他研究人员 广泛利用申请者研究成果的事实。
此外,我们还利用期刊影响力系数与申请者从事研 究领域平均引用次数等数据来证明申请者的影响力高于该领域一般研究员。需要明确指出的一点是,对于引用次数来说,并不存在什么“一试就灵的引用次数(magic number)”会确保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肯定通过。不过,即使引用次数略低也不必 耿耿于怀,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在应对低引用记录方面有诸多有效策略,能够成功帮 助客户弥补不足。
推荐信: 对NIW申请来说,推荐信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准备独立推荐信阶段 ,为择选合适的独立推荐人,申请者应该首先仔细考虑:是否该独立推荐人与您没有 任何共同工作、学习合作、或监督指导的经历。由于USCIS美国移民局更看重独立推 荐人的推荐信,因此选出强有力的独立推荐人尤为重要。
推荐信中应运用简明易懂语言集中讨论申请者研究的贡献及重要性,并且直接评论申请者工作对美国的意义。同时,推荐信也可以作为证据充分讨论申请者研究工作的实际应用。加强案例的一个最 好方式是利用来自引用过申请者著作研究者的推荐信,清晰解释曾经如何利用申请者著作。
撰写之前 ,我们会对合适推荐人的选择与推荐信数量方面给予客户详细中肯建议。在撰写推荐信过程中,我们会确保推荐信中涵盖所有必要的论点论据,从而为申请书中提到的具体论断提供详实证据。我们从不采用任何推荐信模板,反之,我们会针对客户案例独特特点与需求为其量身定做特别应对策略以及优质推荐信。
影响力证据:充分证明申请者在其领域的影响力的关键在于突出强调其研究工作的实 际应用或引用情况。引用次数的数据结合推荐信、专利商业化信息、合同、以及文章 被下载次数等等都能成为证明申请者在其领域影响力的有力证据。申请书中应大量体 现申请者研究工作的应用情况,同时提供辅助证据来支撑论点。
4.2013年移民局NIW申请裁决趋势
1)更多案例被送至NSC(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更多RFE(补充材料)通知
今年,移民局改变了以往的网上提交方式,将所有网上提交申请送至NSC处理。借此改变,我们也就有了更多与NSC(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 )打交道的机会。
按常理说,TSC(德州服务中心)与NSC是遵循移民法及移民局规定的同一评审标准,但是,相同的移民申请类别在不同的服 务中心和不同移民官处理之下也有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判决结果。依据我们的经验,NSC的移民官往往会发出更多的RFE(补充证据)通知或一 些让人困惑不解的裁决标准。即便案例最终裁决有很多不可预料性,我们律师事务所 负责回复的RFE(补充证据)通知往往还是顺利得到批准,NIW成功率高达99%以上。
2)更加重视“继续在同一领域工作”这一标准:
虽然移民法或NYSDOT(纽约州交通运输部门)并没有特别要求申请者一定要提供证据证明申请者将继续在同一领域工作,但是这一点却成为今年移民局对职业移民类别RFE(补充证据)中反复提到的一点。两个服务中心的移民官都发布过RFE通知,要求申请者补充证据以满足 “申请者将继续在同一领域工作”这一项标准。
3)更多关注申请者研究工作的“实际应用(Implementation)”
根据NYSDOT(纽约州交通运输部门)决议,第三项标准是NIW类别中最重要的一项。 申请者对国家利益的贡献必须远远高于具备同等资历条件美国公民的贡献。
这就意味着申请者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跃居研究领域翘首地位,远远高于该领域的同龄研究者或是那些纸满足最低标准的一些基层研究者。要证明这一点最关键的是 要说明申请者与该研究领域其他研究者相比具备独特的杰出之处。
因此,针对申请者影响力这一项标准,移民局会集中考量申请者研究工作的实际应用。鉴于我们以往回复RFE通知的经验,我们注意到移民局开始要求更多证据,以证明申请者工作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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