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文建房专栏】

应该是谁的过失?

翻译/杨新云

【大纪元2013年12月28日讯】加文.福斯特(Gavan Forster)是西澳最大建筑师协会Master Builders Western Australia(简称MBA)的住房部负责人,31年丰富经验使其在行业中成为影响力人物之一。

问: 我的承建商没有根据合同使用钢梁而是用木梁代之,此外, 还有一些设计错误,但是他说不是他的问题,而是建筑师的过失, 请问我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答:你提出了一些有趣的问题,这在施工地点普遍发生。我经常收到购房者的咨询,寻求确认哪些问题是不正确建筑材料被使用,哪些是设计错误。现就两个问题分别阐述如下:

大部分合同指出所使用的特定建材将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由其它材料代替。例如:某种特定的砖线可能在开工时无法使用,那就需要房主作出其它选择来替代。通常承建商与房主会进行协商,对现实的可替代材料达成一致。

如果由于承建商或分包商的错误而没有履行此协商过程,导致不正确材料使用或安装,那么根据情况所定,房主可以有权获得赔偿或材料修改。然而,法院在做出裁决时要总的评估房主对房子的享受是否已经受到影响,如果是此情况,那房主就要获得补偿。

如果是该情形即原定的钢梁由一些木梁取代,但是房主对房屋的享受似乎没受严重影响, 那么法院一般会决裁补救工作是否必要或合理,以及(如该案例)的大量资金花费是否物有所值。

对于设计错误问题而言, 我认为你非常确信是施工开始之前承建商没有确保设计的实用性而未能正确和熟练地开展他的工作。

这是个复杂问题,我认为如果承建商为了拒绝承担任何责任,那么他们必须熟悉了解相关的澳洲建设标准和确保设计符合。建筑师与开发商之间会产生棘手问题。尽管承建商保留,客户坚持要进行施工,承建商就要向客户寻求确认以免以后发生问题。如果未遵循此步骤,那么承建商可能会面临法律行动。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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