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内地男在港涉洗黑钱131亿 获刑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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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01日讯】22岁的大陆男子罗俊城透过空壳公司和开设在香港的银行账户,在8个月中洗钱131亿港元(约105亿人民币),日前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十年六个月监禁。这宗香港开埠以来最大规模洗黑钱案,仅仅揭开了大陆不法资金到港洗钱的冰山一角。知情人士称,数据显示,每年从大陆流至香港的黑色、灰色资金总数占香港GDP总量的10%以上,洗钱规模高达2000亿港元(约1605亿人民币)。

8个月洗钱105亿

据蓝锂网报导,一名22岁内地电脑店的店主罗俊城涉嫌在香港以公司名义开设银行户口,8个月内清洗黑钱多达131亿港元,平均每日5千万元,日前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十年六个月监禁。

罗俊城2009年7月成立一家秘书公司,公司没有业务亦无缴税记录,罗俊城是公司的唯一董事及股东,他其后在一家银行开设公司及个人户口,同年9月先将260万港元存入公司户口,户口金额不断递增,有支票、现金及透过互联网转账,到2010年4月,被告存款次数高达4800次,转账亦多达3500次,罗俊城又曾经将4项大笔款额由公司户口转至个人户口,用作买卖股票。

香港中文大学市场学系教授洗日明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内地有一些从不法途径获得的资金,透过合法金融作业流程之类的方法,以“洗净”为看似合法的资金。香港也时常发现涉嫌洗钱的案件,主要是香港外汇没管制,资金流动大,资金进进出出,不容易被察觉,所以许多洗黑钱的人看中这一点。

洗日明怀疑,罗俊城很可能只是一个中介人,案件的背后,可能涉及更多的人甚至企业。
  
非法资金外流年逾23兆

另据《世界日报》报导,全球金融诚信机构最近发表的非法资金外流报告指出,2000至2011年,中国因逃税、贪腐或犯罪而产生的非法资金外流,达3兆7900亿美元(约23兆6000亿人民币),占发展中国家非法资金外流的近五成,是非法资金流出最多的国家。

而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中国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1兆9300亿元,而黑钱流入香港的管道花样繁多,报导指出,大陆资金(包括非法资金)流入香港的非正常方式主要有六种,即现金挟带走私、地下钱庄、国际贸易、投资、使用空壳公司和银行账户、赌博乃至巨额信用卡消费,这六种方式都可以被用于洗钱,而国际贸易和投资是犯罪份子最偏爱的洗钱手段。

除了上述方法外,不少有地位有背景的犯罪份子还钻了对外直接投资(FDI)的空子。知情人士表示,不少涉华的跨国洗钱组织多有国企背景,其操作方式是透过在境外和香港成立子公司,利用境内资本对外投资和吸引海外资本到中国投资的双向管道来隐藏或掩饰灰钱或黑金的本质。

人民银行的研究报告指出,一方面腐败分子可在境外大量消费或提现,另一方面在境内贪污受贿并以赃款还款。信用卡和银联卡在为境内人员出境观光旅游等消费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境内腐败人员跨境转移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

(责任编辑:吴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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