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计生暴力仍在 加国法庭允许难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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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加拿大权威移民杂志《移民汇编》披露,中国籍人士曹展聪(ZHAN CONG CAO,音译)及温书芬(SHU FEN WEN,音译)以在中国大陆受到计划生育政策暴力为由,在加拿大申请难民保护的申请被拒后上诉。加拿大联邦高等法院法官Russel W. Zinn今年2月认定他们的申诉合理,要求移民部换人重审该案。

难民局拒绝该申请的第一条理由是,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对于超生夫妇的惩罚是罚款,“没发现证据,说明妇女在中国会因为可能将来会怀孕而被强迫做绝育。”因此认为温书芬所说的当局试图给她做绝育手术是“不合理也不可靠”,认为他们回中国后不会遇到被强迫绝育的风险。

不过,联邦高等法院认为,难民局的判断是以对申请人证据的微观检查、臆测及没有支持的推论为基础,是不合理的。

法官:计划生育强制措施客观存在

法官Zinn称,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计划生育的强制措施在中国有记录,广东省政府当时在打击超生,普宁市(Puning City)大规模的绝育行动不是个别现象;“违反政策的夫妇通常被强迫流产和/或绝育”。温书芬的宫内避孕器(IUD)已经2次失效,所以“他们的害怕有客观的基础,他们所说的试图强制绝育也是完全合理的。”

Zinn在其判决中写道:这个申请是允许的,这些申请人的难民申请送回难民局,由另外的难民局成员做决定。

被威胁绝育 夫妻出逃

曹展聪及温书芬在证词中说,他们在中国大陆结婚后,2007年7月生了第一个孩子(儿子),之后温书芬被要求,并戴了宫内避孕器。2008年9月,温书芬去做避孕器检查,发现怀孕了,计生办官员马上带她去医院做强制人流,并要求她做绝育,但她没答应。

2009年3月2日,温书芬去计生办做避孕器检查,发现又怀孕了。她再次被即时带去医院做人流,官员这次坚持要她做绝育,但医生说,她人流后出血,不能马上做绝育手术。计生办官员决定马上找他丈夫曹展聪做绝育,曹当时不在家,他们就留下条子,要求曹3月6日去计生办报到。

这对夫妻3月4日离家躲避,计生办官员后来到他们家,没收了家庭财务,损坏了房子并切断水电供应。5月8日,他们通过蛇头帮助来到加拿大。

注册移民顾问戴培康对《大纪元》说,就算中国政府使用强制绝育的手段来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这种手段也不会写在纸上的;“病历上也不会写的,不会留下笔迹的。”就像其他发生在中国的迫害那样,政府不会留下记录的。

戴培康称,女的当时不合适做绝育手术的话,会有可能要求其丈夫做绝育,“在广州出现这个事的可能性不大,但在乡村会的。”

他说,每个地方执行这政策都可能不一样,地方官员的想法,“就是不要出事,能保住官位。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这些执法不是通过公安及法院做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权力很大,他们可以随时上门把人带走。”

2011年1月,温书芬生了第二个孩子(女儿)。这对夫妇说:“我们仍然害怕(强制)绝育,因为计生办官员仍在曹展聪叔父及其他亲戚家找我们,最近每2个月出现一次。”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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