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田】:中国各级政府其实破产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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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01日讯】 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目前据说已经达到15~18万亿人民币的规模,地方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与银行资金池或信托资金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有些分析家认为,市场极为担忧的地方债务风险,正在向普通民众转移。其实这种转移,并不是什么现在才出现的、令人担忧的现象,而是地方债必然的出路;也是在中共治下的专制社会里,中国人必然要承受的恶果。

民间证券研究机构说,地方债的风险在向民众转移,而风险的爆发将在流动性开始收紧的时候开始。这种担心,其实没太大的必要。首先,风险向民众转移,是中共的既定政策,也是红朝一个甲子以来,一直就这么做的。再者,中共治下的中国,不太会有流动性的问题。中国和美国不同,和正常的国际社会不同,几乎永远不会有流动性的问题。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江泽民血债帮执政的20多年来,当局已经发现了在国有企业改革、股份化和私有化之外迅速让他们自己“一小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诀窍,这也是他们当年从延安攻击在南京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做法;那就是印钞、印钞、再印钞。只要能用“经济高速增长”的谎言掩盖,印钞和制造通胀是其最直接、方便的抢劫和致富之门。

中国会有流动性的问题?

回到地方政府的债务上来。中共把债务负担转嫁到民众身上,已是既成事实,不是什么新趋势,或什么未来趋势。惠誉评级已经将中国本币信用评级向下调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告诫中国需要控制地方债的水平。中国民间财经专家也警告,中国政府债务已经违约许久,继续下去已经没有违约的空间,中国民众的家庭财富和私人投资即将被吞噬。现在中国的问题,只是通胀会恶化到什么程度,百姓的承受能力什么时候会崩溃,以及新时代的陈胜、吴广会在什么时候揭竿而起。

中共永远不会采用日本央行以前那种负责任的货币政策,中国目前也几乎完全没有可能出现日本那样的通货紧缩,因为这跟中共的利益是冲突的。所以,“流动性”这一新鲜和优雅的名词,在正常社会可能是时不时需要考虑的话题,但在中国它几乎永远不会成为问题。中国的民间智囊,需要把中国民众关注的焦点,转移到死死盯住中共制造通胀的害人举措,而不是跟着中共的舆论瞎起哄,大讲什么“流动性”这一子虚乌有的问题。人们也无需担心银行不填钱中国地方债务危机将会爆发出来,因为中国的国有银行一定会继续填钱,以遏制地方债务危机的爆发。

其实,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如果任其破产,对国家和人民来说,才是最好的。何以见得?

美国的地方政府破产法

在美国,联邦破产法院直接就是宪法的第一章之下产生的,联邦破产法院有破产事宜的直接和专属的裁决权,破产案件也不能在州政府一级的法院办理。联邦破产法庭会委任一个受托人,来代表债权人的利益并管理破产事宜。

破产法的目的,是帮助那些不能偿还债务的个人或企业通过清算资产来还债,或制定一个新的还债计划,这样他们就能有新的起点,可以东山再起。破产法对陷入困境的企业也是一个保护,可以让他们有序的给不同的债权人一一还钱。美国联邦破产法有专门的章节来规范地方政府的破产(Municipality Bankruptcy),可以让美国的城市、郡县、村镇及学区等申请破产,它甚至涵盖桥梁、公路铁路和煤气等公用事业项目的破产。美国地方政府破产法实施以来的60多年间,只有不到500个地方政府有“第九章破产(Chapter 9)”的申请。它们大多涉及数百万美元的地方债,其中最大的是1994年加州橙县的破产。

“第九章破产法(Chapter 9)”的目的,是让财政窘迫的地方政府不受债权人的追逼,而是能设想出、或谈判解决一个调整债务的计划。债务调整或重组一般通过延期还款、减免本金或利息、以及用新债还旧债的方法实现。当然,破产法庭可能会拒绝地方政府的破产申请,不让他们破产,拒绝的理由可能是地方政府没有诚意等。
 
让中国各级政府破产

让中国各级政府破产为何是好事呢?首先,宣布破产意味着百姓们知道他们的政府实在是烂透了,破产会揭穿伟光正的谎言。破产后灰溜溜的政府官员,或者下台,或者必须战战兢兢,会利于人们监督。中共其实许多时候在悄悄的、暗地里在做着破产法庭做的事,但不敢承认许多地方政府早已破产,害怕引起国人的愤懑,害怕人们会顺势揭竿而起。

中国人对破产的概念一般都很怕,也总想回避它。国人的传统里,破产不是一个选项。在美国的华人不管有钱没钱,美国佬都知道,中国人信用极好、破产率几乎为零。但中共的各级政府不同,他们不但没信用,还在权力保护伞之下为所欲为,现在已经无法无天了。

如果不让地方政府破产,它会怎么样呢?它会继续借贷和花费,会让债务越来越高;中央政府也会继续填补黑洞,继续用全民的钱来支持贪官污吏。最后的结局,只能是人民币崩盘,百姓的毕生血汗化为乌有。

值得指出的是,中共政府破产,不是中国人民破产,需要区分中共和中国。当然,谁支持这个政府,谁借钱给这个政府,那就只好自认倒霉。还有,破产不是随随便便的宣告就行,就可以撒手不管、不还钱了,那可不行。政府破产后,该由破产法庭或指定的受托人监督,增收减支,努力走出破产。

让中国地方政府破产,可能面临一个巨大障碍,就是司法不独立。司法不能独立,破产法庭也就不能正常运作。这可是有点麻烦。没办法,在中国所有的麻烦,最后总是会跟中共、跟政治什么的紧密联系起来……◇

本文转自323期【新纪元周刊】“商管智慧”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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