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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鲨野放失败 保育团体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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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2日电)鲸鲨野放失败,保育团体今天呼吁屏东海生馆的主管机关教育部,应立即检讨修正现行委办经营模式产生的缺失,并要求监察院调查是否有人谋不臧。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黑潮海洋文教基金会、台湾妈祖鱼保育联盟等保育团体召开记者会,并邀请国立屏东海洋生物博物馆长王维贤、立法委员林淑芬等人与会。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执行长朱增宏表示,日前野放的二号鲸鲨在最后拖出海前已死亡,学者也决定不装回标记,但海生馆检讨报告却指“顺利游向大海”,是“自欺欺人”。

朱增宏说,这次野放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制度问题。海生馆是学术研究机构,但展示中心却委托海景公司从商业角度经营圈养展示,他呼吁教育部要彻底检讨委办模式,停止牺牲更多海洋生物,监察院也应调查是否人谋不臧或失职。

林淑芬表示,当时要求海景公司野放鲸鲨要有中继站,并要求驯饵(觅食)训练等,但都没有。

林淑芬指出,当初是她们要求野放,但鲸鲨还没放出去就死亡,她“非常难过”,显示体制对生命是粗糙的。

王维贤回应,他与野放鲸鲨相处 8年,这次野放结果对他打击很大。如果最后鲸鲨死亡就是没达到他们的目的,野放有些过程是事先未评估到,因饲养过的鲸鲨习性对研究者来说并不是很了解。

不过,王维贤也指出,包括鲸鲨健康状况、规划野放地点等是经过仔细评估,但没料到的是野放的动物应是愈游愈出去,但这只鲸鲨愈游愈靠近岸边。

林淑芬表示,渔业署应提出渔业法修正案,完全禁止人工圈养、展示鲸鲨,并将推动鲸鲨纳入“野生动物保护类名录”。

与会的渔业署海洋保育科长吴明峰回应,渔业署已在民国96年公告禁止捕捉鲸鲨,如基于教学或科学研究则同意引进;不过,对于未来引进鲸鲨,审查原则尚未完全订定,其中教学及科学研究会明确定义。

至于纳入野动名录,吴明峰表示须后续一并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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