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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特定对象 职训局有奖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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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6日电)为协助特定对象失业者重返职场,劳委会职训局推出雇用奖助措施,只要雇主连续雇用特定对象满30日,就可提出奖助申请。

行政院劳委会职训局就业服务中心特别推出雇用奖助措施,只要事业单位雇用经公立就业服务站开立雇用奖助推介卡,推介特定对象的失业劳工,即可于连续雇用满30日后,向就业服务站提出雇用奖助申请,最高可补助新台币1万2000元,最长以12个月为限。

就服中心指出,特定对象失业者是指年满45岁至65岁的中高龄、身心障碍、长期失业、独立负担家计、原住民、生活扶助户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人、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连续达3个月以上的一般失业劳工等。

就服中心举例说,1名年轻求职者因为车祸意外右脚神经永久受损,无法再胜任须久站的技术员工作,去年前来就业服务站寻求协助,这名求职者在受伤前从事机台操作,本身也具基础的电脑文书处理能力,因而透过“雇用奖助措施”推介担任文书助理工作。

就服中心表示,这名年轻人幸运获得老板录用,目前稳定就业中,就服员近期前往访视时,雇主给予高度肯定。雇主说“雇用奖助措施”改变自己对身障者能力不好的印象,即使奖助期满,不但乐意继续留用,也同时会再调高薪资。

中彰投区就服中心表示,雇用奖助措施是藉由对事业单位提供补助,帮助弱势求职者争取就业机会,并运用补助期间强化就业职能,以利期满后继续雇用,去年就已补助537家事业单位,协助585名弱势劳工就业,欢迎有意愿雇用弱势对象的雇主,及有需要就业协助的民众都可洽各地就业服务站,或拨打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7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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