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刘政鸿涉贪案 最高检发交苗检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8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2日电)最高检今天说,苗栗县长刘政鸿被控贪污一案,审查完毕,认定非属特侦组管辖的案件,今天签结并发交苗栗地检署依法办理。

为抗议苗栗大埔案,台湾农村阵线19日到最高检察署递状告发刘政鸿并指刘涉嫌向台电通霄电厂勒索回馈金新台币10亿元;刘政鸿又透过土地征收获取暴利,强行征收大埔土地,却又原地保留自家房屋净赚高价;且他的财产不合理增加,刘政鸿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要求特侦组介入侦办。

最高检今天指出,依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第1项第1款规定,特侦组职司涉及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或上将阶级军职人员的贪渎案件,本件被告为县长及他所涉财产来源不明罪等,非属特侦组管辖案件,应发交由有管辖权的苗栗地检署依法侦办。

特侦组表示,经向台电公司调取资料显示,苗栗县政府要求于工程开工前,分二次将10亿元全部拨付县政府,此属双方在回馈金给付的金额、时程及拨付方式上意见不一致的问题,且双方在回馈金的金额差异为1.95亿元,就1.95亿元的金额而言,非属特殊重大。

最高检指出,基于“检察一体原则”,在必要时,将由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长督导苗栗地检署全力侦办。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