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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审法〉三读火速过关 洪案适用

军官虐人改一般司法审判 洪仲丘案立刻移交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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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陆军下士洪仲丘枉死案,引发各界对军法审判制度的不信任。对此,立法院6日中午火速三读通过〈军审法〉修法,让承平时期的现役军人所犯罪刑皆回归一般司法体系审理、侦办,洪仲丘案将是第一个适用的案件。

〈军审法〉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现役军人如果犯凌虐部属、不当管教、阻挠投诉、妨害性自主及杀人罪等,依〈刑事诉讼法〉追诉、处罚,而且修法施行后立即适用。至于其他的〈陆海空军刑法〉或〈特别法〉的罪刑,则须自修法公布5个月后才施行。

案件转移缓冲 分两阶段实施

对于朝野协商后同意〈军审法〉修正案“一次到位、两阶段实施”,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赖士葆认为,“这样是负责任的协商,而不是草率、冲天式的修法。”他强调,凌虐部属、不当管教等罪刑立即移转民间司法,让洪仲丘案马上生效,“这对洪家、对全民有都有一个交代”,而其他军事案件转移则需要5个月左右的时间。

赖士葆指出,〈军审法〉修法蓝绿各有版本,但是国民党团坚持一定要在司法院设专业法庭,以处理军事审判的东西,他说,司法院已经表示会积极面对,并培训相关法官,至于军检跟军审的人未来要如何转型,“军法司司长说会有一套做法,如果军法官要转为法官,应该要经过考试等方式,这会跟国防部研究”。

立委李贵敏也提到,制度改革须考虑整体性,他感谢在野党放下歧见,体认到军法案件移转到司法体系需要时间,要全面移转在实务上不可行,因此同意“一次到位、两阶段落实。”

火速修法 洪姐:比预期快

对于修法火速通过,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则表示,原以为〈军审法〉8日或9日才会通过,修法比预期快。她感谢各界努力以及3日“万人送仲丘”活动的25万民众。

洪慈庸强调,家属希望透过洪仲丘案,让过去几十年来大众无法信服的审判制度,能够真正被大众认同,这才是家属希望达到的目标。◇

军审法修法重点
承平时期
第一阶段(立即适用) 〈陆海空军刑法〉第44条~第46条(凌虐部属、不应惩罚而惩罚、阻挠部属陈情、强暴、胁迫、恐吓等),及第76条第1项(杀人、性侵、掳人勒赎等),立即回归民间司法
第二阶段(5个月后适用) 第一阶段以外的相关法条
战争时期
交由军事法院审理

资料来源:立法院

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制表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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